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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怎么会腻,都不够吃
    “趁热吃。”
    辰楠说著,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
    国营饭店大厨的手艺很不错,做出来的菜都很合胃口。
    红烧肉肥瘦相间,香甜软糯,入口即化,肥而不腻。
    辰楠那句“趁热吃”仿佛带著魔力,赵小川心里最后那点拘谨和不好意思,瞬间被眼前香喷喷的饭菜给衝散了。
    他不再矜持,拿起筷子,目標明確地对著刚才辰楠夹给他碗里那油光鋥亮、色泽红润的红烧肉而去。
    红烧肉被夹起,肥瘦相间,他小心翼翼地送进嘴里,牙齿轻轻一合,浓郁的肉汁瞬间在口腔里爆开,那股子久违的、纯粹的肉香直衝天灵盖。
    赵小川满足地眯起了眼,几乎是囫圇著就把那块肉吞了下去,嘴角都蹭上了亮晶晶的油花。
    他感觉自己的胃像久旱逢甘霖的土地,正贪婪地吸收著这难得的油水。
    “好吃!”
    “香甜软糯!”
    “慢点吃,没人和你抢。”辰楠看著他狼吞虎咽的样子,觉得有些好笑,这个时候的人一个月都未必能吃上一次肉。
    他自己则吃得斯文很多,筷子在各盘菜间流转,並不独宠那一碗肉。
    如今国营饭店还有肉已经很不错,听说物资紧缺经常没肉,只是偶尔有点肉撑撑场子而已。
    赵小川一边扒饭,一边含糊地应著:“嗯,嗯,楠哥,这肉太香了!你是不知道,我上回吃这么大块的红烧肉,还是两个月前。”
    他说的是实情,这年头的肉食供应紧张是常態,即便是国营饭店这等“高级”地方,一份红烧肉也就小小一盅,数得清的五花肉块,底下还得铺半碗土豆或者笋乾充数。
    今天能点到,纯属他们来得巧,赶上刚出锅还有货,晚来一步,门口小黑板上“红烧肉”那仨粉笔字估计就被服务员擦掉了。
    辰楠笑了笑,给自己倒了杯白开水,顺口问道:“怎么样,小川,要不要来点酒?解解腻。”
    赵小川一听,脑袋摇得像拨浪鼓,赶紧把嘴里那口饭咽下去,摆手道:“可別,楠哥,我在家我爸都不让我沾酒。再说,我这……我这也没啥酒量。”
    他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怕喝了酒晕乎乎,耽误了辰楠的正事,也更不好意思再让辰楠破费。
    这一顿饭已经吃得他心满意足,再要酒喝,那也太不识抬举了。
    这解啥腻啊,根本就不够吃,又怎么会腻。
    有钱人的生活他不懂,辰楠不会已经吃腻肉了吧?
    辰楠见他拒绝得乾脆,也不勉强,自顾自吃著饭。
    如今是中午下班时间,国营饭店里人声渐渐多了起来,大多是穿著工装或者中山装的食客,討论著工作、票据或者家长里短。
    阳光透过擦拭得不算太明亮的玻璃窗照进来,在印著红色“为人民服务”字样的白色瓷盘上投下光斑。
    空气里瀰漫著饭菜香和一种属於这个年代的、略显刻板却又充满烟火气息的氛围。
    这顿饭赵小川吃得是心无旁騖,直到把最后一点肉汁都拌了米饭,碗碟乾乾净净,才打著饱嗝,依依不捨地放下了筷子。
    他靠在椅背上,摸著明显鼓起来的肚子,感觉浑身上下都透著一股舒坦劲儿,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真他娘的幸福!
    要是天天都能这么吃,那日子真是给个神仙都不换。
    当然,他也知道这只是奢望,能在今天碰上这么一顿,已经是走了大运了。
    辰楠放下筷子,拿出烟盒抽出一支“中华”点上,顺便也给赵小川发了一根。
    赵小川接过中华香菸,放在鼻尖狠狠地猛吸了几口。
    这可是好东西啊,他口袋里还有小半包没捨得抽呢。
    他依依不捨地把香菸点燃,吸入肺部再长长一口吐出,烟雾繚绕。
    他凑近了些,压低声音:“楠哥,你让我打听的那事儿,有眉目了。”
    辰楠吐出一口淡淡的烟雾,眼神示意他继续说。
    “那个常大伟,除了他明面上那个家外……还有一个家。”赵小川脸上带著点小得意,“就在医院后身那条芙蓉胡同,往里数第三栋居民楼,靠西头那间小屋,好像是他时不时会去落脚的地方。
    “我瞅见有两次他下班没回家,直接拐进去了,屋里好像……好像还有个女的。”
    辰楠静静地听著,手指在桌面上轻轻点了一下。
    他没想到赵小川效率这么高,这才一两天的工夫,就摸到了具体的线索。
    果然是有钱好办事,那包“中华”和五块钱,花得是真值。
    这让他再次印证了一个道理:有时候,钱和关係到位了,远比你自己东奔西跑、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要有效得多。
    看来,自己是得亲自去那个芙蓉胡同走一趟,去这个常大伟的另一个家瞧瞧。
    “干得不错,小川。”辰楠赞了一句,掐灭了菸头,“位置记得清楚吧?”
    “清楚!门儿清!”赵小川拍著胸脯保证。
    “行,那走吧。”辰楠站起身,朝著外面走去。
    赵小川看著一桌子的空盘,心里又是一阵感慨,这一顿,够他爸挣好几天的了。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国营饭店,正午的阳光有些刺眼。
    赵小川摸著滚圆的肚子,还在回味刚才那顿美餐,脚步都带著点轻飘飘的满足感。
    “楠哥,常大伟那地方,就从医院边绕过去,不远。”赵小川指著医院侧面的方向,主动在前头带路。
    辰楠点点头,跟在他身后,两人沿著人行道,穿过骑著自行车、拎著网兜匆匆来往的行人,朝著医院的方向走去。
    路边的宣传墙上刷著鲜红的標语,高音喇叭里正播放著激昂的歌曲,一切都充满著这个年代特有的气息。
    刚走到医院大门口,还没等赵小川指明具体往哪个胡同拐,他那个半大的小弟就风风火火地跑了过来,气喘吁吁地衝到赵小川面前。
    “川……川哥!可找到你了!”那小子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赵小川一看,是自己手下的“小弟”毛蛋。
    他眉头一皱,摆出老大的派头:“毛蛋,慌里慌张的像什么样子!咋了?”
    毛蛋喘匀了口气,急急说道:“那个,那个常大伟!他刚才来医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