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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一夜
    “给我点零钱!”
    罗奇左手拎包右手平伸理所当然地提要求。
    不是他小气。
    真要是给嘟嘟车司机二十美元,估计司机当场就能嚇尿,难免又惹来麻烦。
    那不是高种姓的付款方式,更不是警督的付款方式。
    穿著警督服,就得有警督的做派。
    恩赐般地扔出个一卢比的硬幣才是警督大人正確的付款方式。
    不够车费?
    你去问问嘟嘟车司机,够不够?
    警督大人心善,没有当场打死嘟嘟车司机,更没有隨便指个神让嘟嘟车司机冒犯,已经是象神一样仁慈的贵人了。
    谁说的要车费?
    如此仁慈尊贵的人来坐车就是赐福,以后谁想上俺的车,价格得翻十倍!
    警督大人赐福过的嘟嘟车那还是车吗?
    是赐福!
    谁敢提车费,嘟嘟车司机肯定会义愤填膺地扑上去咬死这个不知好歹的傢伙!
    “大人,我这里有零钱。”
    脖子上还套著理髮时用的护颈纸的傢伙露出諂媚的笑容,恭敬地双手递上一堆零钱,有纸幣有硬幣,零零总总大概有三五十卢比的样子。
    態度恭敬,並没有大剌剌地把钱放到罗奇的手心,而是做出一副任君採擷的模样双手托著零钱。
    他也没客气。
    反正钱不多直接探手全抓了过来头也不回地扔向嘟嘟车方向,也不看结果,大踏步走向理髮店。
    目前的形象的確不太像正经警督。
    满脸胡茬,长发散乱,跟深山里钻出来的野人差不多。
    看著镜子里的形象,他摘掉帽子手指比划了两厘米左右的空隙下令:“剪短髮,修胡型。”
    说完略一犹豫。
    目光从镜子上挪开看向一侧的胡型例图,指著其中一款道:“就要这款!”
    他选的是款从上唇弯曲到下頜的八字鬍,一波三折的样子可以最大程度改变脸型,免得自己被人一眼认出是逃犯的事实。
    店老板忙不迭地应承著,又转脸厉声指挥理髮师开始行动。
    然后才一溜烟跑出门去买咖啡。
    店里来了尊大神,自己店里泡的咖啡实在拿不出手,还是得到高档咖啡店购买才算有诚意。
    “你是什么人。”
    看到之前给自己零钱的傢伙尷尬地站在旁边欲言又止的样子,罗奇目光冰冷地开口。
    他需要一个帮手。
    尤其是在人生地不熟的陌生地域,仅凭原主遗留的那点记忆很难適应印度的各种人情世故和行事风格,稍有不慎就会被抓。
    况且原主只是个生活在比哈尔邦村镇的小镇青年,对大城市的生存规则並不熟悉。
    “警督大人,我是来求职的司机,正在找工作。”
    “哦,那你找到工作了,我正好需要个司机。”
    “……”
    罗易奇·巴尼亚没有死。
    但,他想死。
    坠车时的衝击力被臥在铁轨旁的大水牛承受了,他倒是没什么事,除了脑袋跟牛脑袋来了次亲密接触鼓了个鼓了个大包外就没受什么外伤。
    內伤就不太清楚了。
    反正一咕嚕爬起来还能追著火车跑。
    可惜腿软脚软跑不动,否则以火车不到四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正常情况下他还是可以追上並顺利爬上去。
    就在他筋疲力尽瘫软在火车轨道旁时,让他头皮发麻的事情发生了。
    黑夜里,探出一双双好奇的眼睛。
    那是乡村达利特人的眼睛。
    嘴里嘰里咕嚕地说著他听不懂的某种俚语,不怀好意地向他靠近、靠近、再靠近……一夜菊花残,身体被填满。
    当他再度悠悠转醒的时候,已经被人像捆猪仔一样光溜溜地扔在群手持枪械却衣著破烂的士兵面前。
    好消息是被捆起来的人不止他一个。
    “我是警督!”
    “我是剎帝利!”
    “我给你们很多很多钱,放了我!”
    “我要见將军!”
    看到士兵的模样,罗易奇·巴尼亚差不多明白自己的处境——被人卖给山村军阀了!
    如果不抓紧时间逃离这里,接下来肯定是送到某个黑矿山压榨到死。
    他发挥出自己所有的语言天赋拼命挣扎。
    不知道是有人听懂了他的呼喊,又或是纯粹用噪音炸出了boss。
    总之,眼前出现了双皮鞋。
    其他光著脚丫子的穷酸士兵听不懂他说什么,这双皮鞋的主人总该懂英语吧?
    罗易奇·巴尼亚急忙挣扎求饶:“尊敬的將军阁下,我是来自孟买的警督,我有很多钱,可以买赎回我自己。”
    “真的,我说的是真的!”
    “给你十万美元,可以买很多很多旷工,比我更加强壮的旷工……”
    然並卵。
    皮鞋只是狠狠踩在他的脸颊上,皮鞋的主人只是嘰里咕嚕地说了句他听不懂的话,罗易奇·巴尼亚在剧痛中再次昏死过去。
    ……
    出发!
    去孟买!
    购物休整两天,罗奇確定自己继续在印度这片玄幻的环境里混下去迟早会疯,所以做出了最英明的决定——回国!
    以国际投资商的身份回去!
    隨便创办个什么企业,不求赚钱,仅凭剩余的几十万美元,就能滋润地过一辈子普通人的生活。
    想要完美的转变身份就得冒险去孟买,藉助警督的身份创办公司和全新的身份信息。
    穿越印度只有短短的十一天。
    这十一天经歷的事情却远比他看过的网文故事还踏马精彩,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印度的事实:这就是传说中吃人的社会呀!
    想想国內还有帮人在鼓吹“乡绅”文明之类的屁话,他琢磨著有机会把这帮傻x弄到印度来,过几天达利特人的生活。
    到时候你们还念叨“文明”的乡绅吗?
    哦,估计用不了几天。
    一天就噶!
    自己不適应这种吃人的社会环境,稍不注意就会被端上餐桌,成为別人嘴里的一道菜餚。
    还是老老实实地回家过普通人的生活。
    可惜,当时没考虑这么多,只是想著过一天爽一天,买车的时候居然花了十一万美元选了奔驰e300l型。
    买的时候挺爽。
    车会替主人开口说话,上路后没有遇到任何麻烦,所到之处都是恭维声和諂媚的笑容。
    现在决定要回国的时候觉得肉疼了。
    能卖钱就卖钱吧……藉助警督身份强行卖给孟买的某个黑老大,狠狠敲笔钱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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