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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龙在衣装马在鞍
    看见莎乐美面无血色的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玛尔斯关心的说:
    “你今天没事吧?要是不舒服我们可以改天再来……”
    鲁克斯看见莎乐美的反应就知道自己的身份大概是暴露了,问题对方是怎么知道的呢?
    龙族的转化魔法虽然不是100%绝对无法被发现,但也不是隨便什么人就能做到的事情。
    他也没从这个美杜莎身上察觉到多么了不起的力量,难道是刚才接触的那一下?
    不过这件事可以以后再研究,现在要先把她稳住,要不然还不知道会搞出什么乱子。
    想到这里鲁克斯先对玛尔斯说:
    “我觉得问题应该不大,大概是第一次见到我们有点紧张。”
    然后走上前握住莎乐美的手,面带微笑的说道:
    “抱歉嚇到你了,我们是玛尔斯的同伴,你不必担心……”
    听他这么说莎乐美的情绪才渐渐稳定下来,脸上也恢復了些许血色。
    看见莎乐美的精神恢復了,玛尔斯急忙说:
    “今天来的主要目的是给这个傢伙找几件衣服,你也看见了明明长得人模人样却穿的跟个土鱉一样。”
    一边说一边狠狠的在鲁克斯后背拍了一下,莎乐美则被嚇得差点叫出声来。
    此时在莎乐美的视角下,就是一个不知死活的人类青年去打一只骨龙的屁股。
    按照常识判断下一个镜头就应该是玛尔斯被骨龙撕碎的画面,可没想到鲁克斯只是笑著回应:
    “你这傢伙就不能轻点吗?很疼的。”
    到了这个时候莎乐美也渐渐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胆子也比刚才大了不少,她整理了一下头髮站起身回答:
    “我这里確实有几件新到的衣服,说不定很適合这位……,大人……”
    “什么大人不大人的,这傢伙和我一样也是个平民,都还是见习骑士。”
    玛尔斯一边说一边担心的问:
    “你今天怎么神经兮兮的?”
    鲁克斯也跟著对莎乐美说:
    “叫我鲁克斯就好。”
    后者这才小心翼翼地回答:
    “好的,鲁克斯……,大人……”
    说完便转身回到后边去取衣服。
    等莎乐美离开,玛尔斯才对鲁克斯和吉米说:
    “这傢伙平常不这样,是个非常开朗的人。”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鲁克斯好奇的问。
    这是他目前最想知道的事情,一个对人类权贵恨之入骨的人,为什么会和美杜莎这样最被人类憎恶的魔族走到一起。
    玛尔斯挠了挠头髮,有些不好意思的回答:
    “说来话长。
    大概十二年前我在一个叫啸狼的佣兵团当佣兵,结果在参与一次贵族间爭夺领地的战爭时,受了重伤差点没命。
    最后是莎乐美救了我……”
    “原来如此……”
    鲁克斯点点头。
    如果是有救命之恩的话一切就说的通了。
    以玛尔斯的性格哪怕救他的是个货真价实的恶魔,也会毫无顾忌的与对方成为朋友吧。
    只是,从玛尔斯话里鲁克斯发现一个问题。
    “十二年前?!
    那你现在多大?”
    不等鲁克斯开口,吉米率先问了出来。
    “我?28”
    “28?!”
    鲁克斯和吉米几乎是同时叫了出来,然后不可思议的相互看著对方。
    “怎么了?”
    玛尔斯不明所以的看著两个人问。
    吉米首先回应:
    “你没开玩笑?
    我一直以为你只有十八九岁呢……”
    鲁克斯也跟著说:
    “我也是这么以为的,真看不出你竟然有这么大。”
    听他们这么说,玛尔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笑著表示:
    “是吗?
    嘛,一直都有人说我这个人不显老……”
    “这是不显老的问题吗?”
    吉米无奈的摇了摇头不知道该怎么吐槽才好,然后突然想起了什么转头看向鲁克斯问:
    “你多大?”
    三十,如果算上骨头的年龄大概是一千零三十岁吧。
    当然鲁克斯不可能这么说,只是笑著回答:
    “我今年18,不信你可以去查我的人事档案。”
    吉米点头表示:
    “你的模样和年龄倒是能对上,大小姐是17岁也没有问题。”
    说著再一次把目光转向玛尔斯。
    “但你这个傢伙也太夸张了,无论让谁来看都不像个奔三十的人。
    你该不会有魔族血统吧?”
    虽说大和解后200年人类与魔族之间的隔阂依然存在,但个例总是有的,时不时还是能看到一些关於人类与魔族混血儿的消息。
    听吉米这么问玛尔斯摇著头回答:
    “不知道,我是个孤儿,被一个老佣兵捡回家在佣兵团长大。”
    “啊,不好意思,我不是……”
    玛尔斯对想要道歉的吉米摆摆手:
    “没关係,都是过去的事了,而且我也不在乎这些。”
    正说著莎乐美从里间抱著一大摞衣服走出来,掛在墙上向鲁克斯一一展示。
    家境富裕又是商人家庭的吉米,一眼就看出来这些衣服不一般,惊讶的说:
    “我的乖乖,这几件衣服是哪家贵族定製的吧?
    这丝棉的质地,这金线的刺绣可不是在大街上隨便就能看到的。”
    玛尔斯也惊讶的问:
    “你这怎么会有这些玩意?”
    就算是对人类服饰不甚了解的鲁克斯,也能看出来这些衣服做工非常精美,不禁讚嘆:
    “確实,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衣服。”
    听见眾人夸奖,莎乐美显得稍微有些不好意思,脸微微泛红的回答:
    “確实,这原本是肯斯特伯爵给他的儿子订製的。”
    “那怎么会在你这里?”
    听玛尔斯问莎乐美回答:
    “听说那孩子几个月之前莫名其妙的死了,裁缝店的老板没法直接出手就转卖给了我。”
    “原来如此,可是这样的衣服就算是二手的也要不少钱吧?”
    玛尔斯一边说一边看向鲁克斯,后者也跟著表示:
    “我现在手头不宽裕,你找几件普通的衣服来就好。”
    谁知莎乐美急忙摇头说道:
    “请您务必先试试再说,钱的问题好商量!”
    见她如此眾人也不好再说什么,鲁克斯隨手拿起一身衣服走进试衣间。
    这是一身套装,包括一双用小牛皮製成的短靴,一条羊绒布缝製的黑色马裤。
    一件用暗金线抠边白色丝棉製成的衬衫,衬衫的袖口和领口还装饰著异常华丽的蕾丝。
    一件暗红色同样用金线绣著兰花的贴身马甲,以及一件黑色毛尼打底用银线和金线封边的风衣。
    穿好后鲁克斯看著镜子感觉就好象变了个人一样,有那么一瞬间他几乎认不出镜子里的自己了。
    虽然也听说过人在衣装马在鞍这样的话,但从没想到仅仅是换了一身衣服整个人就会有这么大的变化。
    现在就算有人说他是某个贵族的子嗣,大概也不会有人怀疑。
    更重要的是这身衣服竟然如此合身,就好像是专门为他订做的一样。
    要是有钱的话还真想买下这样一套衣服……
    正想著就听见玛尔斯在外边喊:
    “別臭美了,到底合不合身出来让我们看看啊。”
    听他这么说鲁克斯打开更衣室的门,回到眾人面前。
    等待他的是死一样的沉寂……
    不管是刚才还在大嚷大叫的玛尔斯,还是一直在研究服装面料的吉米,甚至包括提供衣服的莎乐美本人。
    看见鲁克斯现在的样子,都只是张大嘴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时间好像静止了一样。
    突然被他们这么看著鲁克斯倒有点不好意思起来,急忙说:
    “这样的衣服太扎眼了,我还是换別的吧。”
    说完就要回更衣室,结果被玛尔斯一把拉住。
    “不!就这个!就这个最好!!”
    “可是我没那么多钱……”
    听鲁克斯说吉米立刻表示:
    “我有!不管多少钱我都替你出了!”
    最后莎乐美也直勾勾的看著他说:
    “这几套衣服不要钱,就当是我的见面礼,您儘管穿走就是……”
    “可是……”
    莎乐美会有这样的表示鲁克斯並不意外,发觉他的真实身份莎乐美此时肯定是想拼命討好他。
    问题是玛尔斯和吉米两个傢伙,怎么也跟吃了药一样在这里发癲?
    这时玛尔斯一把拉住鲁克斯的手说:
    “就当是给我们爭口气,让那些贵族崽子见识见识,我们丝毫不比那些傢伙差。”
    吉米也跟著附和:
    “我爸爸常说贵族只是看似高贵,如果我们也有条件认真打扮的话一点也不会比他们差。
    你的条件这么好更应该认真打扮,才不会叫那些名不副实的傢伙看不起。”
    莎乐美最后一个说:
    “人类在个体上並没有差异,就是要靠衣服还有金银珠宝这些东西,才能彰显权势力量表现出与他人的不同。
    您既然在这里就应该这么打扮,才符合您的身份……”
    听完莎乐美的话鲁克斯心想:
    “要和身份匹配吗?
    只是从本意上讲他不想表现的太过显眼。”
    “我能理解你们的意思,只是这个样子是不是太过惹眼了?”
    鲁克斯说出自己心中的疑问。
    不等另外两个人反应,莎乐美立刻说道:
    “关键是您如何看待现在的自己……”
    这时鲁克斯终於明白了她的意思。
    在人类看来鲁克斯只是一个平民出身的见习骑士,俗称灰耗子。
    但在知晓他身份的魔族眼里,鲁克斯却是一头令人感到恐惧与绝望的骨龙。
    您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一头骄傲的龙?
    这才是莎乐美想要表达的意思。
    想到这里鲁克斯才微笑著对莎乐美点头说:
    “既然这样我就收下你的好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