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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只要有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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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去洗了个澡,又在一番挑选后,拉弥亚选择了去“银幣餐厅”就餐。
    这个餐厅並不是棕羽毛大街最好的,但据说他家的土豆燉牛肉是最美味的,老板会加入各种香料和辣椒调味,谁都模仿不出来那个让人慾罢不能的味道。
    香甜的焗玉米,软烂香辣的牛肉和土豆被夹在麵饼里一起咬下,拉弥亚没读过书,实在形容不出这种美味又幸福的感觉,只顾著吃;纳喀读过书,但是也没空发表评论,很显然他在庄园里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
    根本不够吃,拉弥亚又要了一碗牛肚浓汤,一份炸糖球,乳白色的汤汁里浸泡著金黄的玉米粒,散发出诱人的香味,一口下去差点把舌头都鲜掉了。
    两杯冰凉的柑橘汁酸甜可口,缓解了口中的辣味,两人一开始还在装模作样地点评几句,討论一下白天的见闻,很快就顾不上说话埋头猛吃,都有种被好吃到热泪盈眶的错觉。在刚来到这家餐厅的时候,拉弥亚还在纳闷为什么餐厅不像自己熟悉的那样人声鼎沸,当燉牛肉入口之后,她明白了,纳喀也明白了。
    这是她们长这么大吃过最好吃、最饱的一顿饭,也是最昂贵的,足足花了116个比索。
    结帐的时候,拉弥亚想到自己身上的那笔钱——即便是对她们来说已经算得上是巨款的两千四百比索,也不够吃20次这顿饭。
    这样的现实让她有些挫败,又感觉充满干劲。
    虽然这样美味的食物不能天天吃,但是人活著总得有些目標,两天或者三天吃一次燉牛肉应该还是可以的吧,託了附近就是畜牧业发达的塔帕斯草原的福,燉牛肉用料新鲜美味,一份还只要24比索。
    怀著吃饱了饭浑身舒適的幸福心情,拉弥亚结了帐,还拿了一份餐厅老板给新客人准备的手指饼乾。
    离开的时候,拉弥亚发现纳喀站在餐厅里的报纸架旁边,对著一张报纸出神。她有些羡慕对方的阅读能力,於是上前问道:“你在看什么?”
    纳喀眉头微微皱著,他用手指著上面的两个单词:“姐姐你看,上面提到了乌柯镇!”
    “我不认字。”
    “哦,对不起。”
    纳喀挠挠头,赶紧展示出上面的日期,这下拉弥亚能看懂了:“这是昨天的报纸,刚才我路过,一下子看到了乌柯镇,就停下来看了看,上面写的居然是火灾的事情!就是我们逃走的那天,6月7號夜里。”
    拉弥亚的眉头皱了皱,她不认字,但也能猜到纳喀肯定正试图在这些文本里寻找有用的信息。不过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小的巴掌大的版面,毕竟邻邦的一个小镇的火灾不算什么,果然,纳喀快速地翻了几页,翻到一个专门的版面上,指著其中一张印刷模糊的黑白人像说道:
    “这是我的通缉令,写了我的名字,但是用的是我三年前的照片,印刷还模糊,根本看不出来是我。”
    “姐姐,还有你的,不过只有名字,连姓氏都没有。”
    “报导的內容是什么?”
    “是写玫瑰学派的分子潜入城市纵火,在北大陆军官的提醒下,镇长及时扑灭了火焰,还镇压了在镇上作乱的玫瑰学派恐怖分子们……该死,这用词太噁心了,我没办法念出来。”纳喀的眉毛拧得死紧,表情难看得仿佛下一秒就会吐出来,拉弥亚又有些庆幸自己看不懂这些內容了,“哦!我看到了,这里有对那位北大陆军官的感谢——他叫阿尔弗雷德·霍尔,是鲁恩的一个將军……该死的!姐姐!姐姐的名字为什么在恐怖分子唔唔唔?!”
    从咬牙切齿地念出“阿尔弗雷德·霍尔”这个名字开始,纳喀的声音就有些大了,拉弥亚眼疾手快地捂住了他的嘴巴防止他在情绪失控下喊出不该说的话,然后把蹬著腿的纳喀拖出了餐厅。
    “安静点!”
    拉弥亚低声呵斥:
    “別给我惹麻烦!”
    拉弥亚直接把他拖回了出租房,关上门后才把他放开,纳喀一路上没说话,但眼眶里已经全是泪水。
    “凭什么!”
    他情绪失控般大喊,但倒也很懂事地没喊太大声:“凭什么?!凭什么镇长害了那么多人还没有任何惩罚?!凭什么他还能高高在上地顛倒黑白?!凭什么姐姐和那些姐姐们都是恐怖分子?!我们根本就不是玫瑰学派!我们、我们没想过害任何人,我们只想活著,我们只想逃跑啊!难道连这都不行吗!”
    “不放火就会被抓回去打死,放了火也会!难道那些人不该被报復吗?!难道镇长和夏普不该死吗!”
    “难道连活不下去了、想跑都是一种罪吗!”
    拉弥亚刚吃饱饭的好心情和幸福感也因为这篇报导被毁得一乾二净,纳喀的控诉和哭泣让她感到烦躁——她知道烦躁就是自己在愤怒和想要见血的表现,因为她已经在漫长的折磨中学会了压抑自己的情感,不管发生什么事情她都要逼著自己忍耐下去、保持冷静,久而久之她也不会再情绪过於激动,烦躁就成了她最大的愤怒的体现。
    她知道自己现在很愤怒,非常愤怒,她想立刻衝到乌柯镇去把镇长从他漂亮的大房子里拽出来,把他的肉一片一片割下来再往上面撒盐,她想对夏普也这么做,对那些暴徒、黑帮和镇上的人都这么做!
    在愤怒和烦躁中,拉弥亚居然还跑偏了一下思维,想到了別的事情。
    “人的身体其实很脆弱啊。”她阴森地想,“要是有什么办法能让他们一直痛苦又不会死去就好了。”
    纳喀手里还抓著那张报纸,拉弥亚伸手把它拿过来,想要在通缉令上寻找杜娜,没过多久,纳喀就抽泣著走过来,带著哭腔抓住了报纸的一角:
    “別看了,姐姐不在这里。”
    “她,她已经死了……就在、当天晚上……”
    拉弥亚又把报纸放回去,声音冷静得可怕:“写在哪里了?念给我听。”
    纳喀一边抽噎一边把上面的短短两行字念完了,拉弥亚沉默了会儿,缓缓合上了报纸。
    “一把火烧掉三分之一个小镇,还偷到了一把枪,用枪杀了两个人之后才自杀,这不是非常厉害吗?”
    “被说成玫瑰学派的恐怖分子又怎么样,他们嚇得不轻啊。难道你愿意听他们说你们乖巧,听话,温顺吗?”
    “如果我们不逃走,杜娜和你连这句话和通缉令都没有,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死了都没人知道。”
    这几句话像钢针一样重重扎进纳喀的心里,他的眼泪几乎是瞬间就止住了。
    “可是,他们不应该顛倒黑白!”纳喀愤愤不平地擦著眼泪,“明明是他们做了坏事!姐姐跟我说过,恶人的灵魂死后会被怪物吃掉,不能获得安寧和永眠,他们这样的人就应该被怪物咬碎,嚼烂!”
    拉弥亚没说话。
    这些话她也知道,灵教团有时候也会说,不知道是安慰他们还是確有其事。有死后的世界確实让人安心,但把什么事情都寄託给死亡,听起来未免有点让人失望。
    她见过的其他站街女郎里,有不少都叨念著死神的教义然后自杀,或者把希望寄託於死后,活著的时候就已经像死了一样,被如何对待都不怎么反抗。
    如果比较一下,她还是觉得玫瑰学派更好,至少怂恿她们在活著的时候就把那些人一刀一刀切碎。
    镇长,夏普,黑帮,镇民,还有北大陆的阿尔弗雷德·霍尔。
    她默默地记住了这些名字。
    总有一天她会把这些苦难和折磨都回报回去,不用等到死后,就要在活著的时候,她要听到那些仇人们的惨叫,她要用刀刃和手感受他们的血肉,那些声音肯定比最好的歌手唱的歌还要动听。
    阿尔弗雷德·霍尔这个人混在其中好像有点不伦不类,但如果北大陆人蔑视南大陆人、顛倒黑白不需要理由,那南大陆人记恨北大陆人也不需要。
    “別哭了。”她说,“哭多了对眼睛不好。”
    “真的吗?”
    “应该是。”她嚇唬小孩,“我经常听说有谁哭瞎了眼。”
    纳喀想了想,感觉好像確实听到过不少类似的说法,於是他赶紧用袖子擦乾净眼泪,小声嘟囔道:“我不能瞎眼,我还要当医生,以后去给姐姐们治病呢……”
    说著说著,他渐渐冷静下来,只是依旧拿著那张报纸看了又看。
    “睡吧,或者教我认字。”她说出今晚的最后一句话,坐在了桌前,“还有七个小时,我们就要去上班了。”
    纳喀眼睛红红地走过来,也坐在了桌边。
    “姐姐,我教你认字吧,我现在睡不著。”他说话还有些抽抽,手指指在报纸版头上,“这个词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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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
    三点刚过,拉弥亚已经能看到有人推著小车走到路边,有人打著哈欠出门了。
    南大陆气候温暖,拜朗又曾经是最强盛的国家之一,占据了西方沿海的大部分平原和土地,夜里也不觉得寒冷。而东边的高原则是高地王国的领土,两国在星星高原各有领土。
    而在两个大国之间,还有不少依附它们的小国组成的缓衝带。
    不过现在,拜朗、高地和帕斯等国的国土已经不那么分明了,这块土地太大,居民又住得散乱,北大陆人亲自帮南大陆重新划分了一些国界线。在二百年前殖民地竞爭最激烈的时候,国界线经常变动,一个拥有矿藏或者资源的城镇有时在这边,有时在那边,但是到现在已经基本稳定下来,“东西拜朗”也喊了很多年了。
    一阵甜香味飘来,几十米外街边的一个小摊摊主掀开了巨大的汤锅,里面是满满一桶漂浮著玉米段的虾汤。
    “你要吃吗?”
    “昨天晚上好像吃多了,现在还不饿。”
    虽然纳喀这么说,但考虑到自己今天可能有大量体力劳动,拉弥亚还是走到了那个早餐摊子上要了两碗汤,一张饼。俩人在路边站著,没过多久,就看到几个人推著装满鲜鱼的小车从路中间走过,黑背白腹的鱼蹦蹦跳跳,从小推车上蹦到地上,又被后面的工人揪著尾巴捡起,一把丟回车上。
    就这么看著,摊位老板忽然挥了挥手,一个工人就赶紧拎著两条鱼走来,放在了配菜的檯面上。
    老板笑著跟对方寒暄了几句,递过去两个比索,然后拿起刀,手法熟练地开始刮鳞杀鱼。
    拉弥亚左手拿著麵饼,右手端著装著汤的木碗,隨口问道:“要做鱼汤?”
    摊主点点头,不放过一个做生意的机会:
    “两位要来点煮鱼肉吗?”
    “怎么吃?”
    “切段,煮汤,加料调味。”
    “来一点吧。”
    没过多久,一个指节厚的鱼肉就被摊主用汤勺放进了拉弥亚的小木碗里,她尝了尝,果然新鲜的鱼不需要太多的操作就能美味非常。大半个麵饼啃完,路上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什么工厂要起那么早?”
    “多著呢。”摊主一边搅动汤锅一边说,“城里已经算少了,派洛斯港那边早上才叫热闹!搬货的、招工的、捕鱼的、跑船的,还有没跳上船直接跳进水里的,数都数不清!在那儿一早上能赚百来比索,就是太累了。”
    “那些船工、搬货工人的嗓门跟船上的號角似的,吃的又多嚷得又大,一上午下来感觉都快聋了。”
    又来了两三个人买早饭,摊主忙起来了,吃完早餐的拉弥亚也放下钱离开。
    她带著纳喀沿著自己的记忆一路走,很快就到达了那个路牌上画著蓝白色水仙女的街道。
    拉弥亚没有第一时间走向梅萨家的房子,而是先躲在角落里,左右观望了一阵,確认周围没有什么警察或者便衣之后,才拉著纳喀走了过去。
    梅萨家的房子刚出现,拉弥亚就看到梅萨奶奶跟自己挥手,她的身边还站著一个和画像上长得很像的年轻女子。而查姆先生站在一辆板车旁边,棕底白花的马正在从他的手里吃胡萝卜。
    拉弥亚有点不想走过去了,她总觉得接受別人的感谢不太自在,更何况还是这么多次。因为她救人就是奔著钱去的,完全没想到还会跟这家人有进一步的发展。
    果然,她一靠近,那位应该是叫做维安妮·梅萨的女士就走了过来,拉住她的手:
    “太感谢你了。”
    她的声音里带著些拉弥亚熟悉的哽咽:
    “太感谢你了,我已经承受不了任何失去了。我……”
    “不客气。”
    拉弥亚打断了她,她不想这么不礼貌,但她感觉自己完全没办法习惯接受一个又一个泪眼朦朧的人在自己面前说谢谢,至少短时间內做不到:“我已经收到感谢了,谢尔和丹妮以后也不会再去和陌生人说话了。”
    “一定不敢了。”维安妮女士眼眶微红地说道,“我已经教训过他们了。”
    拉弥亚这才感觉到抓住自己的这双手力气还挺大的。
    “冒昧问一下,您平时是做什么的?”
    “木匠学徒。”维安妮女士鬆开了手,“也会去做家教,孩子们的基础教育都是我负责的。”
    梅萨奶奶也靠了过来,拉开手臂上挎著的小篮子的盖布,露出几块还散发著热气的甜饼:
    “吃饭了吗?”
    “吃过了。”拉弥亚连连摆手,但梅萨奶奶见她不要就立刻往她身后的纳喀手里塞,纳喀只好拿了一个。
    这一家人除了梅萨奶奶个个都有工作,还开了个厂,一个月收入应该不低,但是家里依然挺朴素的。而且梅萨奶奶好像也不是完全没工作,拉弥亚在家里有看到准备好的纺织品,可能是要出去售卖或者贴补家用的。
    拉弥亚转过身,把纳喀拉过来,给眾人介绍道:
    “这是我朋友的弟弟,跟著我一起来萨伦特討生活。他上过学,也会读写算数,能做点简单的活,就是来的路上腿受伤了,暂时走不了远路。”
    “喔,我看见了。”梅萨奶奶注意到纳喀小腿上的绷带,这个看起来也不大的孩子让她想到自己的两个孙子,她关心地问,“还疼吗,孩子?”
    “已经结痂了。”纳喀说道。
    她介绍了眾人的身份,纳喀也乖乖地跟几人自我介绍:“两位女士,梅萨先生你们好,我叫杜卡·雷吉斯。”
    “这孩子看著就聪明,长得也漂亮,我那老朋友一直抱怨自己太累了。”
    查姆先生夸了一句,然后动作利落地翻身上马:“上来吧!”
    拉弥亚把纳喀扶上板车,半开玩笑似的问道:
    “厂子远到要坐车吗?”
    “哈哈,那当然不是,我得跟它去送货。去附近村子里上门杀牛也得骑马,以后你们要是还跟我一道走,也能坐。”
    “我们得换房子租了。”拉弥亚在板车上坐好,拉了拉衣服。
    “那我到时给你们看看,厂子那边房租便宜,最好是个两居室。”
    查姆先生一边说著,一边又往马儿嘴里塞了个小胡萝卜,然后双腿用力一夹马腹:“妮莎,走!”
    棕白色的马嚼著胡萝卜,迈开步子,噠噠噠地在昏暗的早上向著远处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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