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武州?
周王爷?
三小姐?
余千秋口中的话,在季常乐听来一个比一个奇怪。
恭武州是什么地方?如今的社会又哪还有什么王爷?
这疯了二十三年的三小姐又是个啥玩意?
季常乐想不明白,但他清楚一件事,那就是自己真要被拐卖了。
眼下。
他四肢折断坐在轮椅上,喉咙里堵满了梅花说不出一句话,就这样被乔装打扮一番后的余千秋、梅老怪推著带进了高铁站。
从过安检到上高铁,总共只用了两小时不到,余千秋把时间压得很紧,看起来对他来说,送季常乐去恭武州是一件很要紧的事情。
高铁上,三个人坐在一排,季常乐被安排在了最里面靠窗的位置。
“老梅,咱们得在今晚十二点,把小季送给周家三小姐……现在赶回去来得及不?”余千秋摸著鼻子下翘起的八字鬍,“要是晚了一时半刻的,估计周王爷得怪罪我们。”
“晚不了,直接飞回去肯定来得及的。”梅老怪瞥了眼旁边偷听的季常乐,“咱们倒是要把这小子盯好,可千万不能让他逃了。”
飞回去?听见两人谈话的季常乐很想问要怎么飞,据他所知的,苏市並没有飞机场。
见梅老怪说季常乐可能会跑,余千秋摆了摆手笑道:“中了你的折梅三弄要怎么逃?他就是一个疯了又好了的普通人,不用担心。”
梅老怪摇摇头,从怀里拿出一个酒葫芦:“不行,我还是不放心,这事千万不能出岔子,你先把这个给他喝了,让他一路安静睡到恭武州算了。”
“行吧,听你的。”余千秋觉得梅老怪的谨慎倒也没问题,就接过了对方手中的葫芦。
他转过头看向季常乐,笑道:“小季啊,这药酒可是老梅每次练完功才捨得喝的,劲头大得很,平常我们想喝都没机会,今天倒是便宜你了。”
季常乐说不出话。
但他脸上在不停地出汗。
高铁上,周围坐满了乘客,余千秋与梅老怪说话的动静也不小,但其他人却像没有听见般。
就连路过的乘务人员也直接无视了他们。
不应该会这样啊。
眼看酒葫芦离自己越来越近,季常乐动动身子,勉强往后躲了躲,在后退的同时他看见梅老怪手里的拐杖握把处,稍稍开了条缝,从里面露出亮银色的剑刃。
季常乐想起来。
在电影梅花老怪里,梅老怪是用剑的,他的剑就藏在那根从不离手的拐杖里。
而电影每每到梅老怪拔剑的时候,就会没有任何声音,只剩银幕上闪过的刀光剑影,他本觉得这是一种电影的表现手法,专门用来突出梅老怪剑法精妙的。
可现在看恐怕跟折梅三弄一样全是真的。
只要梅老怪的剑一出鞘,在一定范围內,周围人真就听不见一点声音。
这些根本不符合科学的事情,正在不断衝击季常乐身为普通人的三观。
就在这时,余千秋一把掐住季常乐的下巴,直接將那大半葫芦的药酒全给灌了下去。
这一幕,就连一旁的梅老怪都不禁抽了抽眼角,他心疼道:“姓余的你少倒点,这酒我一年都酿不了几葫芦!”
在梅老怪的抱怨声中,季常乐喝了酒只觉得胸口发热,眼前一阵阵发黑,太阳穴里像有东西在突突,疼得他难受。
一开始季常乐还能硬撑,到后面他实在顶不住了,真的太疼。
他就乾脆身子一软將脑袋抵在高铁窗户上,他看著窗户倒影里的自己,镜子里的他好像在说话。
今天季常乐出门出得急,他忘记吃药了,眼下被药酒一刺激,离发病就不远了。
“咱们能逃出去吗?”
“逃不出去得当药人了。”
“等到周王爷府上,假装自己从没疯过能不能行?”
“要不然就试试劫持三小姐?”
季常乐自言自语著,最终受不住痛意识断了线,死死昏睡过去。
……
等他再醒来的时候,脑袋还是靠在车窗上,不过外面的天已经彻底黑了。
从下午睡到夜晚高铁还没到站?这恭武州究竟在什么地方?
季常乐想著,试著仰起脖子往窗外看去,但就是这一看,却让他看出不对劲的地方来了。
本该在天上的星星,怎么会在自己下头?
他再一细看,这才发现那些原来不是星星,而是地上城市的路灯、车灯、高楼大厦之类的东西在发光,季常乐现在正在天上飞。
飞就算了,他继续往外看,忽地发现自己坐的也不能说是记忆中的飞机。
这飞机的翅膀居然在上下不停扇动,这到底是一架飞机还是一只鸟。
季常乐眨了眨眼,將视线收了回来,他一回头就与身后的余千秋对视了,此刻的余千秋换了身衣服,是那种像古人练武用的黑色练功服。
再看他背上还背著根铁棍。
“醒了?”
“醒了。”季常乐下意识道,话刚出口,他就发现自己又能说话了。
不止是能说话,连断掉的骨头也长了回来,四肢又恢復正常了。
“咱们马上要到恭武州了,我就不让老梅再摁著你了,普通人受多了功法容易影响药性。”余千秋在季常乐边上坐下,给他递了瓶水:
“兄弟,跟你说点实话,我在恭武州是个水匪——但我不想再当水匪了,我想带著兄弟把身份洗乾净,但这事得靠周王爷才能办,至於能不能跟周王爷搭上关係,就要看用你入了药能不能医好三小姐了。”
余千秋嘰里咕嚕一顿,把事情全告诉了季常乐。
“用你的命换我的前程,这事我必须跟你道声谢,我也得把事情经过全跟你说明白才行,我不能让你死的不明不白!只有让你知道自己怎么死的,我才算对得起良心了。”
水匪的良心就是这么个良心,能让人死明白,余千秋都觉得自己是有道德底线的了。
余千秋在边上,他们在天上飞,跑是肯定没地方跑的。
季常乐不发病的时候很冷静,他索性问道:“那个恭武州究竟是个什么地方?”
“是个有根骨就能练武,练了武就能当大侠的好地方!我以前的电影全是在恭武州拍的。”
观眾对余千秋电影的评价没错。
他確实是先穿越到恭武州拍好电影,再带著胶捲穿越回来上映的。
“练了武真能当大侠?”季常乐一直很想当大侠,他一天没吃药,现在比往常更想当大侠了。
“能,恭武洲的大侠千奇百怪,老梅是用剑的大侠,我是用棍的大侠,在恭武州我们都是大侠!”
余千秋点了点头,他上下打量了季常乐一眼:“不过你没法当大侠。”
“为什么不能当?”季常乐认为自己身体素质不错,按理说应该可以当大侠。
“一是因为你到恭武州就要死了,二是因为你没根骨在身上,就是个普通人,三是以你的性格来说,一旦当了大侠不出三天就得被骗,最后不知哪天死在大街上。”
余千秋还想再说什么,梅老怪突然走过来打断道:“机关鸟准备降落了,咱们到恭武州了。”
“成,你先去喊剧组的兄弟们准备下,把小季装上了车,我们就去给周王爷府上给三小姐送礼。”
吩咐完,余千秋看向季常乐继续道:
“关於你的事情老罗跟我说过一些,我也知道你是怎么进精神病院的,小季啊,死之前兄弟我给你一句走江湖的忠告,你千万要记著,等留著下辈子再用。”
余千秋深吸口气,看著季常乐郑重道:
“大侠——
不是这样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