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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想让我做你妹夫
    晨露浸骨,顺著衣服往脖子里钻,可李良丝毫不觉得冷,一夜温存后搓搓手指便能燃起一缕狐火,心境中八卦炉烧的正旺。若是能补充些丹药,突破到第五境应该也不是难事。
    难处在於他每月就三两俸银,买不起丹药,师父又不愿施捨些,所以思来想去,李良盯上了朝廷尚未追回的十五万两官银。
    陆明草草结案,仍有诸多疑点,李良需要查看卷宗,再做进一步分析。
    穿戴整齐后,走出小院。
    他熟门熟路,避过正门,自侧门悄然而入,径直踏入案牘班房。
    镇魔司的案牘,不是寻常衙门的公堂,而是与妖物周旋、苟全性命的方寸地。
    长安案牘不过七八支班底,李良只是其中一个小都头,麾下八名差役,顶头上司主事杨安民。
    坐至属於自己的案前,翻找卷宗,可页面字跡潦草,全是同僚的鬼画符。
    李良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穿越者,字还是认得的,可是手底下的差役们识字的就不多了。勉强看带配图的金品梅还行,阅读文书就费劲了。
    百年前妖祸骤起,魑魅魍魎横行九州,山河破碎,生灵涂炭。
    朝廷虽设镇魔司,掌斩妖除魔之权,可天下妖患如野火燎原,镇魔司人手寥寥,杯水车薪,根本顾不过来万千州县。
    故而,各地治妖,皆以本地衙门为先锋,镇魔司只在城池彻底沦陷、妖祸失控时,才会挥师妖魔。
    可那等结局,便是当地衙门全员弃官,人头落地,城池易主,再无半分掌控权。
    正是在这朝不保夕、妖祸压顶的乱世格局下,李良那点小聪明,才有了用武之地。
    凭一手与妖物交涉、暗地媾和的手段,长安表面风平浪静,官面文章做得天衣无缝,深得上方信任。
    麾下差役也不必真的提刀与妖搏命,少了无数血光伤亡,李良在班房之中,威望极重,隱隱有压过杨安民、取而代之之势。
    只是,这长安的太平,本就是用百姓血肉换来的虚像,自然有人不服,有人恨之入骨。
    李良目光扫过空荡荡的班房,桌脚下酒罈碎瓷散落一地,酒气混著霉味,呛人鼻息。他隨手捡起一只残坛,指尖摩挲著粗糙的陶壁,陷入沉默。
    便在此时,一道急促的脚步声传来,一个瘦削青年踉蹌闯入,衣衫沾著晨雾,神色惶急。
    青年望见椅上的李良,眼底先掠过一丝鄙夷与厌憎,旋即强行压下,飞快摘去头顶斗笠,露出一张清俊脸庞,躬身行礼:“卑职,参见李大人。”
    此人叫刘程,来到班房不过半年,资歷最浅却特立独行。
    刘程从不跟著李良品鑑金品梅,一心只读圣贤书,还有一个心思就是饮酒。
    班房地上的酒罐啊、酒桶啊……都是他一人喝的,主事杨安民早就想把他辞了,可李良不同意。
    刘程这个人,闷骚的很。
    看似值班不上进,其实在偷偷准备科举。
    他来镇魔司无非是混口饭吃、混个住处,心思不坏,比逛青楼的同僚有出息。
    他父母早亡,一个人拉扯妹妹,在长安挣扎求生。那妹妹长得水灵儿,李良喜欢的很,也有一十有六了,他可是覬覦很久了。
    这也是李良捨不得刘程走的原因之二。
    沉默蔓延,终是刘程先打破僵局,打著酒嗝醉醺醺的说:“李大人,卑职刚从西市回来,西市……出大事了!”
    刘程语速飞快,生怕被打断。
    的確,过往无数次,他稟报城外妖患,皆被李良敷衍过去,根本不闻不问。
    “都头,您是说过不管打架斗殴的事儿,可这次不同,住在城里的妖人现了原形,和百姓们大打出手……”
    刘程语速愈急,嘴角泛白,最后挤出两个字时,脸颊涨得通红:“望……李大人前去……交涉。”
    这个年轻人心里清楚,他的上司非常討厌处理这种市井琐事。
    但书上说,为官者要为生人立命,妖物打了人,镇魔司就得管。
    他躬身低头,竭力维持著表面的恭敬,不敢触怒眼前这人。
    他太清楚,李良贪財贪色,若不哄得高兴,绝不会踏出县衙半步。
    可李良压根就不搭理他,仍然在桌案、书柜上翻找著,他问:
    “小刘啊,那个卷宗,就是丟官银的那个案子,你见著没?”
    “啊?”
    刘程一怔,满脸错愕,天天爱看金品梅的上司,竟然会找他要卷宗?
    “拿来我看。”李良伸手,语气不容置疑。
    “……”
    刘程一步步挪至自己案前,从抽屉里拿出一本字跡整洁的卷宗,颤巍巍递了过去。
    他料定,卷宗落在李良手中,要么当手纸,要么拿去敲诈京官,绝不会翻看上一眼。
    李良接过抄本,指尖拂过泛黄的纸页,慢悠悠转身,迈步出了班房。
    刘程僵在原地,攥得指节泛白。
    果然,这些臭当官的,没有一个关心老百姓的死活!
    国之硕鼠,其心可诛!
    便在他怒火攻心时,班房门外,忽然探进半个身影。
    正是去而復返的李良,开口喝了一声:“西市哪个当铺闹事?带路啊!”
    ……
    两匹老马,踏破晨雾,一前一后出了镇魔司。
    晓色初透,街上小贩挑担推车,次第入巷。天光一暖,行人渐多,僕役疾行,士子缓步,胡商驼铃叮噹,妇孺笑语相逐。
    刘程牵著韁绳,头垂得很低。
    他万万没想到,李良竟真的答应去交涉,还一反常態带了自己。
    回头望去,只见李良骑在马背上,一手执韁,一手捧著卷宗,看得津津有味。
    长安里的妖物都有背景,要么是哪个官宦世家奴僕,要么是哪个大宗族的坐骑,成天在城里横行霸道。
    往日里,这位李大人要与妖物“交涉”,必先差遣他们买好酒好肉,美其名曰“礼数”,实则是与妖分赃,苟全私利。
    刘程对此深恶痛绝,却无可奈何。因为书上说了,打狗要看主人。
    可今日,两手空空,无酒无肉,便要直面霸占西市的妖物,他怎能不慌?若李良依旧敷衍,百姓层层上告,朝廷怪罪下来,他这顶乌纱帽可就不保了。
    “刘程,你回头看我干嘛?看上我了?想让我做你妹夫?”
    李良一目十行,看完了厚厚卷宗,捲成书卷,眸底闪过一丝微不可查的精光。
    刘程赶紧回过头,他是绝不会將宝贝妹妹,交给李良这个禽兽。不过李良明显心思也不在这儿,他抬头望天,手拿卷宗轻轻拍著手掌。
    “十月初六日,奉敕自华州起运官银一十五万两,押送入京……行至昭应驛站,天候骤变,大雨滂沱。忽闻轰然巨响,押银马车无端炸裂,火起车中。烈焰遇雨不熄,反作明黄妖异之火……待火势渐灭,清点残银,仅得一千两,余银尽为妖火焚化,踪跡无存……”
    “妖火?”
    李良搓了搓手指,指尖燃烧妖火,
    “不会这么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