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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曾是公孙景明
    第四章我曾是公孙景明
    “哪里,在下死而復生,完成使命后,已经是丧家之犬,仰赖陛下的恩德才能苟活於世。
    更何况,在下不过是说出了事实,谈不上什么大才。”
    “是么……倒也是。”
    显然,对於真正参与政治的人来说,李景明的这番说辞都很难令人信服,比如这位曹议金就不信。
    但曹议金刚才那句话,其实明显就是一个套,他在看李景明的反应。
    而从结果上看,李景明明明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突然成为了被白衣天子委以重任的百人將,却波澜不惊,说话没有一点破绽。
    曹议金觉得李景明不简单。
    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当一个人表现出他强大的能量时,自然就会出现拉拢和对抗这两种选择。
    但他也没多说话,只是將李景明带到宅子里。
    “这里有朝廷赏赐你的厨师,以及几个服侍的丫鬟,我还专门替你请了位打发时间的侍女,以后都是你的人了,如果你有需求,请自便。
    等到你安定下来后,咱们也可以聚一聚,增进一下同僚之谊。但在那之前,你要做好三日后的册封工作,別让陛下失望。”
    “多谢曹长史嘱託,等事情办妥后,我来请曹长史喝酒。”
    曹议金微微一笑,便点头离开,但在那之前——
    “曹公?”
    “还有事?”
    “没什么,只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当年河西是不是有著一位名叫公孙景明的將军小有名气?”
    “喔,你说攻陷石堡城的那位?我知道,毕竟他当初就是在敦煌被害死的。不过那已经是一百五十年前的事了,说起来你们名字一样……你是他的后人?”
    “不,后人哪有叫祖辈名字的,只是碰巧有著一样的名字,对他有些好奇罢了。”
    “是么,他的確是个可惜的將领,时至今日,也只有一些读书人知道他的事跡,但他本来可以走得更远的。”
    “嗯,是啊……”
    李景明点了点头,曹议金便也隨之离开。
    “主人,这边,我们替您解甲。”
    在丫鬟的帮助下,李景明脱去了自己那身將军级的甲冑,换上一身布衣走进了后院,看到了周遭优美的花园。
    敦煌地处西北,终年少雨,但因甘泉水(党河)的流入,得以形成一片片绿洲供居民耕地牧马,而也只有本地的权贵,才有资格將甘泉水引入家中,撑起这样的景色。
    而直到如此安顿下来,李景明才感觉到自己仿佛回到了过去,但也正因为此,他按著额头,感觉一股记忆涌入心头。
    公孙景明,那是李景明作为穿越者第一次甦醒时所获得的名字。
    在盛唐天宝年间,石堡城曾是唐与吐蕃爭夺的关键,因为之前的失误,唐朝丟了石堡城,而后王忠嗣任河西等四镇节度使时,唐玄宗令其夺回石堡城,但石堡城地处险要,如果强攻,非得用上五六万条性命,王忠嗣为大唐国力著想,不想让这些性命白白损耗在这里,而是希望等待吐蕃有变。
    但彼时王忠嗣的手下董延光却说可以打,於是直接越级向皇帝上书,玄宗竟然答应了,还让王忠嗣配合董延光出兵。
    天宝年间的將领就是这样,他们为了军功是可以违背自己上级的意愿直接给皇帝打报告的,而玄宗因好大喜功,也会支持这种想法。
    按照歷史的发展,后面就是王忠嗣不配合董延光,而董延光那套正面强攻的无谋之局也没有成功。彼时那位口蜜腹剑的宰相李林甫早就对王忠嗣不顺眼,故而以此为突破口,经过一番谗言构陷,搞死了王忠嗣。
    但在这条世界线上,董延光没想到有一支自己的部队也被下克上了,没错,就是公孙景明。
    他自己请求阻隔吐蕃的援军,让自己得以远离正面战场,但实际上却让部队休养士气,自己带著几个亲信考察城池,寻找吐蕃防御体系的突破口。
    而最后,当董延光败退撤军时,公孙景明带著百人打扮成吐蕃的装束,带著金银財宝,用早已调查好的口令骗开了城门。在城內不到千人的守军以为自己贏了的时候,突然攻入城池,两千將士一拥而上,以数十人的代价便拿下了本来几万人都拿不下来的石堡城,也拯救了之后本应在石堡城之战中死去的数万条性命。
    董延光没想到由自己下克上而开启的战事最后也因为手下对自己的下克上而结束,公孙景明虽然曾经也立下过不少战功,也正是以此战成名。
    隨后,公孙景明得以前往长安去见天子,甚至玄宗一度有任命公孙景明为节度使的想法。
    但也从那一刻,公孙景明和他的前辈王忠嗣一起被李林甫盯上了,那位宰相自己不是行伍出身,所以最討厌的就是將军出將入相,压自己一头,因而也最討厌不好控制的汉人掌握重兵,在那个人的时代,一个汉人想当上节度使这种大官而不被下绊子搞死,確实挺有难度。
    更何况李景明的背景远不及王忠嗣,还坏了他本应搞掉王忠嗣的一次大好机会。
    大概只是因为类似於左脚先踏进宫殿的理由,李景明便被贬官外放,然后死在了敦煌。
    不死身不代表不能被“杀”,李景明过去一直没觉得自己和正常人有什么区別,他觉得自己只是出於一些巧合,没有死去,而这种巧合併不会每次都帮助他。
    彼时出身贫寒的自己过於专注於提升能力与获得军功,而他对官场几乎没有认知。当他知道李林甫的手腕时,一切已经为时已晚。
    而重新醒来的李景明,已经明白了许多,他知道爬上权力的核心其实未必需要真的靠一刀一枪慢慢杀上来,只要能討好权势者,就会有捷径可走;同样,他也从曹议金身上看到了和李林甫相似的味道;而张承奉,他那好大喜功的样子,跟年老的玄宗颇有几分相似之处。
    即便是这小小的金山国,人们为了权力也照样可以自相残杀,君主为了功名依旧可以穷兵黷武。
    大唐在时,他本想当个忠臣,他想过阻止安史之乱,想过靠自己的能力至少能做到一些事情。
    但也许,安史之乱会爆发,並非是唐朝缺少像自己一样的將星,而是形成了在君主和权谋家的骚操作下,系统性让这些將领无法发挥,甚至將他们逼死的官僚系统。
    拥有再多的人才,如果不能拧成一股力量,也会走向败亡。唐朝如此,小小的金山国则更是如此,李景明知道金山国的未来必定是灭亡,但他也明確的知道,如果不能把这个小国的內部团结起来,那么想拯救这个因西北汉人的理想而建立起的国家,也是痴人说梦。
    而就在李景明思虑著这些,看著身边的风景时,身后的屋子的大门却被推开。
    李景明回过头去,却看到一有著血色秀髮与双眸,身穿红色舞裙,有著异国人雪白的肌肤以及汉人面孔的少女正站在自己面前,那华丽的衣著以及颇具魅力的高挑身材与罕见的美貌,在一瞬间让李景明也看呆了。
    李景明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虽然光顾著打仗,但几次到长安匯报工作也不是没见过美女。
    但这位即便在盛唐时的长安大概也算得上顶级吧,那时这种有异国特徵的婢女会被称作菩萨蛮。因为西方人似乎对红髮有著偏见,认为她们是邪恶的,但唐人却没西方那些臭毛病,反倒因为其异国风情而很受欢迎。
    她这种外貌,有可能是通过盛唐时与西方的贸易迁来的欧洲人,也可能是漠北谦河流域的黠戛斯人,李景明更倾向於后者。黠戛斯便是在840年灭了占据塞外的回紇汗国(回鶻汗国),虽然黠戛斯塞北草原的各部落控制力不强,但其实也算是归义军的邻国。
    但话说回来,像她这种因为胡汉混血而略带异域风情的红髮美女,即便在盛唐时也不多,现在还能留下的真是凤毛麟角了。
    李景明呆住的同时,少女也轻轻捻起裙摆,以如同舞蹈般的屈下双腿向他行礼。
    “小女絳雪,奉曹公之命,前来侍奉將军,从今以后,將军就是我的主人了。”
    此时已是傍晚,入夜之后,便是权贵们在自家接受妻妾们匯报工作的时间。
    絳雪似乎也有此打算,那头赤红的秀髮宛如被夕阳点燃,那凹凸有致的身体只是踏出普通的步子,都宛如最精妙的舞蹈。
    回过神来,李景明感到他手上却传来一阵温润而柔软的触感,原来这位名为絳雪的少女已经牵住了她的手。
    “那个,主人……我其实也没有什么经验,但是——
    我——我会努力的!”
    “……不必了。”
    “咦?主人的意思是——”
    “是曹公送你来的,那你就留下,但既然没有经验,就不必心急,先多住几天,適应一下吧。”
    “……好吧,我现在属於主人,主人这么说的话,我也会听从。”
    “没吃晚饭吧,让厨子也给你做一份。”
    这么说著,李景明若无其事的牵著这个绝世美女的手,进了屋子。
    隨后吃饭时,李景明也让絳雪坐在自己的对面。
    “絳雪,你是曹长史送给我的?”
    “嗯,是这样的。”
    “你看上去不像寻常女子,可有家世?”
    “回將军,小女的父亲是汉人,但我从未见过,母亲则是一胡汉混血之女,恰逢小女出生时,节度使张淮深全家遇害,瓜、沙二州一片混乱,母亲於是卖身於曹家。
    从此,我也在曹家长大。”
    “嗯……”
    “那个……曹公嘱託我要服侍好將军,如果將军不需要的话,可否让我以歌舞助兴呢?”
    “你还会歌舞?”
    “嗯!”
    絳雪来到李景明的宅子,还带来了琵琶,她脱下鞋子,在屋內边弹边唱,如此,双手便无法起舞,但那双脚踏出的舞步,依旧精妙而迷人。
    “……停下吧。”
    “主人……莫非不喜欢我的舞蹈么?”
    絳雪不免露出了失落的表情,然而李景明却笑著把絳雪叫过来,然后以温柔的表情摸了摸她的头。
    “不,你真的很优秀,但国家有难,大丈夫当为国效力,不可沉溺於此。待我將国事做好,再欣赏你的舞姿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