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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再遇林小姐
    放下书信,柳云华眉头皱得更紧了。
    因为这几页纸张字跡前后不一,很明显,后面的几页是小三自己写的类似日记的东西。
    “唉~”良久,他长长嘆了口气,喃喃道,“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感慨了一句,柳云华將目光移向了一旁的书册,隨意翻看了一下,里头就是简略的唐门三绝,但暗器部分只有机括类,以及一些飞刀的投掷诀窍,並无太过高深的武学。
    內功也就只有几层,甚至都不如“到转乾坤”好,毒药的配方也就比寻常药铺能买到的稍微毒那么一点,就算把他纳入了唐门,恐怕也就初学弟子的水平吧。
    不过也不是全都没用,比如书册中有关机括这方面的东西就不错,虽然上面有些跟《鲁班机括要术解》高度重合,但其中的一些注释內容还是有用的。
    將书册收起,柳云华將剩下的东西打包了一下,准备全都扔给李雪。
    至於那封书信,他直接烧了,反正人都已经死了,这东西带著也没用,说不得还会平添麻烦。
    …………
    翌日,宋公子差人来送了钱,隨后他便重新和二李驾上马车,向北而去。
    就在他们出了西安约莫两天左右时间,在沿路的官道驛站歇息时,一匹骏马疾驰自身后疾追而来。
    马背上骑著的不是旁人,正是先前柳云华在衡州府遇到的林音璇——林小姐。
    话说,这位林小姐自“任飘渺”离开后,便在家里打理老爹留下的遗產。
    当然了,她一个人是瞒不过来滴,於是乎就找来了多年没见的伯伯回来,这个伯伯跟他爸当年关係很好。
    爷爷死的时候要分家產,由於爷爷自小就比较宠溺她伯伯,这个伯伯便觉得亏欠了弟弟,当时便离家出走了,家里的遗產一分没要。
    如今听见弟弟的死讯,这个伯伯也很是悲痛,回来弔唁的同时帮著家里打理生意,也是帮忙照顾一下弟弟唯一的遗孤。
    总之吧,待到家里的事情安定了之后,林小姐便苦等她的情郎(她自己认为的)来接她。
    可是左等右等,上等下等,等了快一个月了,也没见到“任飘渺”的人,不仅人没看见,连封信也没有她便急了。
    明明已经打探到消息,说是“加钱剑侠”任飘渺,已经离开了广州府,往北而去,这怎么等那么久还没来。
    她便又派人前去打探,这探才知道,“任飘渺”根本就没往衡州走,而是去了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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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什么意思?
    这不是明摆著不想带自己回移花宫吗!
    那还行?!
    本小姐看上的人,能让他跑嘍?!
    一气之下,她便连夜让下人备了匹好马,要追赶柳云华。
    当然了,她本来是不会骑马的,这不也是因为柳云华在西安抓雨夜屠夫耽搁了,正好填补了她学骑马的这段时间,否则的话林音璇是追不上的。
    也凑巧,她不会骑马,若她早早就会骑术,很可能在西安时就把柳云华抓到了。
    不过眼下追来也不算晚。
    “小二!你们这是不是有个俊俏的年轻人在这住店?”
    林音璇刚到驛站门口,便翻身下马高声喊道。
    小二的闻言,连忙小跑著出来,一边伸手接过对方手中的韁绳,一边堆著笑回应道:“哎呦,这位女侠,瞧您说的,咱这什么来来往往的客人多了去了,您这年轻俊俏的公子哥……自然也不少……不知您要找的是哪位啊?”
    “嘖……就那个,长得特別帅的那个,身边带了两个特漂亮的姑娘。”林音璇秀眉微蹙,怒气冲冲道。
    那小二一看对方这架势,顿时肃然起敬,脑子里立马就脑补了大概三万字“俊俏郎君负心弃髮妻,携二女浪跡游江湖;糟糠妻震怒千里寻郎归,写休书江湖各两宽。”的狗血爱情话本了。
    看著他这一脸精彩的表情,林音璇嫌弃的瞥了他一眼,不爽道:“快说,有没有看见过那个人!”
    “有……有有有……”小二摩挲著双手,笑吟吟的点头道,“不过……女侠大人,小人虽是见过这公子哥,也不可能知道他现在何处啊。”
    闻听此言,林音璇立马就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从怀里掏出一枚银子塞到了他的手中:“现在知道了吧?”
    “誒!小的这就给您去找!”小二接过银子,喜笑顏开转身离去。
    林音璇看著小跑远去的背影,心里却是暗骂。
    “任飘渺!大混蛋!任大混蛋!说好带我一起去移花宫,结果却自己跑了!真是气死我了!等我找到你,一定要狠狠地把你……”
    她正想著,忽然瞧见一道人影,眼睛骤然瞪得老大,脱口而出道:“任飘渺!!”
    不远处,正带著二李上马车的柳云华听见这声喊愣了一下,隨即缓缓转头向著这边看来,在看清是林音璇后,眼角微微抽动了一下,手上动作下意识的推了李琪一把,將后者托上了马车。
    然后他自己也加快了脚步,翻身架上车,一扬马鞭,喝道:“驾!”
    骏马嘶鸣,马车向前行驶而去。
    林音璇愣了半秒,隨即怒气翻涌,也顾不得肚子还饿著,连忙翻身上马,猛地一夹马腹追赶而去。
    “任飘渺!你跑!你跑得掉,我林音璇三个字倒过来写!”
    她一边驱马疾驰,一边高声叫喊。
    柳云华则是假装没听见,继续拍打韁绳,加快马车速度。
    其实他这趟没去衡州,並非是忘了……好吧,一开始確实是忘了,只是后面想起来时又觉得带个女人回去有些麻烦,且不说路途遥远,带个不会武功的自己要处处照顾,就说回到宫里吧,那林音璇又该以一个什么身份待在宫中?
    宫女?
    她娇生惯养,让她当个宫女伺候人估计没两天就受不了了,受不了倒还是小事,要是闹个脾气闹到了大宫主面前,指不定怀瑾一个高兴一巴掌就给她拍死了。
    弟子?
    且不说她已经过了最佳的学武年龄,真要能学,也得看二位宫主愿不愿意收下她,收下了她每天枯燥的练內功、练剑法,年復一年日復一日,以她的性子迟早受不了的。
    综上所述,无论如何,柳云华都觉得还是不要带她回去比较稳妥。
    就让她在市井之中,当个普通的富家千金大小姐不是挺好嘛。
    然……
    他实在是没想到,对方竟然为此从家里跑出来了,不仅跑出来了,还学会了骑马,还一个人单枪匹马追来了这里。
    最关键的是,从她方才的穿著行头来看,她甚至是全须全尾的追到了这,路上竟然没遇到劫匪?!
    这运气太好了有没有!
    “任飘渺!!给我站住!!你就是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要抓到你!!”
    身后,林音璇的声音响彻云霄,引得官道上不少人侧目看来。
    柳云华脸上不动声色,手却是疯狂拍打韁绳,只想快些甩掉这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