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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比蜜酒还香醇的麦酒
    一个月后,威克海姆的海湾边上响起欢快的声音。
    工坊,被保尔给予厚望,能让群眾过得更好的建筑,终於落成了。
    第一项產品,是伊凡和保尔规划中提升效率的工具——独轮手推车。
    木匠按照伊凡提供的图纸,用简化的图纸製作打造。
    使用坚实的松木作为框架,精心打造的单木轮安装在中央。
    推车,是人类使用时间最长,也最广的工具。这个时代的平民老百姓之所以不用,是因为木板与其製作手推车,不如卖给其他人。
    最新一批从树林砍回来的树木已经阴乾完毕,隨即工坊步入正轨,除了生產独轮车,也开始生產製造其他日常的工具。
    木碗、木盘、长柄勺、雪橇、手柄、木瓦等等,生產出来的物资由菲尔驾车前往哈罗加兰德贩卖。
    工资是一袋子口粮包,按周发放。一个由粗麻布製成的袋子,里面有黑麵包、鱼乾、豆子,一小撮盐,五枚铜幣。
    鱼饱含盐分,豆子属於餐桌上必不可少的下麵包菜,而黑麵包更是广大民眾必不可少的粮食。装工资的袋子用粗麻布製作,多发几次就能製作成一件衣裳。
    这些作物並没有什么技术含金量,做起来容易也快,很快仓库就被堆满,卖也卖不出去了,
    毕竟,雪橇、手推车等东西花钱买了之后,就算坏了自己也能找块木板填上,补两下就能继续用,没必要花钱买。
    伊凡最大的客户,便是霍孔,手推车能让港口乾活的手下更有效率,木盘、木碗等餐具更是必需品。维京人嘛,宴会上吃著吃著就打起来,餐具损坏量极大。
    工坊中,木匠有单独的小作坊,里面是各条生產线的第一道工序,剩下的打磨、拼接、钉钉子等等工序都是没有技术含量的活,扔到流水线上面就行了。
    因此,往往工匠们在工坊上一天的班,就能歇上一周,毕竟流水线往下传也是需要时间的。
    少上班,那工资就不能拿那么多,伊凡便让工匠们集合起来,研究自己在拜占庭画的图纸。
    一艘船的一处部位,伊凡就都要用一张羊皮纸画出来,君士坦丁堡的港口停靠著各个国家的船只,伊凡都画了。
    一艘船就是一沓纸,所有的图纸拿出来足足一箱子。
    眾工匠看得眼花繚乱,又不识字,伊凡一张张的讲,眾人听得昏昏欲睡,不过伊凡非常亢奋。
    这是他实现梦想的一小步,却是北欧人民的一大步。
    斯坦尼拿著一张桅杆图纸,看的眼睛发酸:“头儿,这就是你和戴格在拜占庭偷来的图?”
    伊凡的亢奋猛地一收,脸色涨红,梗著脖子嚷嚷著说:“什么偷,斯坦尼,你说的话太不体面了。造船......造船的事,能叫偷吗?这叫......这叫『采百家之长,补己身之短』。奥丁大神游歷九界,难道也是偷吗?这是学习,是借鑑!”
    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阿拔斯三角帆能喝八面风”,什么“拜占庭柯克船肚大能装不怕漏”之类,引得眾人鬨笑起来,工坊內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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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尔推著手推车,走在哈罗加兰德尘土飞扬的街道上,心中的激动早已在这几天的忙碌中消退。
    工坊运转起来,一块木头很快就被加工成各式各样的產品,就连那三个铁匠学徒,他们本以为来到这里是要造盔甲造武器的,现在一天到晚都在做钉子。
    就像伊凡和他预料的一样,这些產品对於单个家庭来说,买一个可以用好多年,就算相比於平民来说非常浪费的霍孔领主需求也有上限。
    那些十一二岁,力气不足以伐木耕田的半大孩子,被保尔满怀希望地扔进了工坊。不过单调的工作让孩子们眼中的光彩迅速消退,只有在发工资的时候拿著那一包口粮和几枚铜幣时,他们眼中的光才闪耀起来。
    但至少,他们吃的比以前更多,更好。
    保尔认为,哈罗加兰德其他定居点的人肯定会对工坊的產品有需求,保尔可以带著自己的一些样品去给他们看,获得其他定居点的订单,来將仓库中积压的货清出去。
    现在伊凡开始造船,虽然他有拜占庭偷来的图纸,但从无到有就是一个吞金兽,保尔不確定伊凡的钱能用到什么时候。
    於是,保尔推著手推车,带上样品,满怀希望地离开了威克海姆,前往哈罗加兰德。白天坐著菲尔的马车来到哈罗加兰德寻找新客户,晚上坐著菲尔的车回去。
    菲尔到达哈罗加兰德就开始送货,剩下的货物就摆摊,喝酒,无所事事。
    保尔笨拙地模仿菲尔的样子,用稍微低於哈罗加兰德的市价,再加上类似“买十辆车送五个木碗”的承诺,居然真的敲定了附近定居点的几个订单。
    树皮上的卢恩文字看得保尔眼晕,他虽然识字,但也只能看懂大半。当然,对方也不认得,这是请哈罗加兰德的一个识字的老人写的。
    生意谈成,口乾舌燥,推车走了半天又身心俱疲,保尔决定去酒馆犒劳一下自己。
    身体才是本钱,自己要为解放全人类而奋斗,喝杯酒没什么吧?
    况且,这钱还是自己的。
    保尔这么想著,把手推车放在酒馆外面,一个人走了进去。
    酒馆中闷热的气息扑鼻而来,里面的喧譁声吵得保尔脑袋嗡嗡的。
    保尔挤到柜檯边,踮起脚,学著大人的腔调:“给我来一杯你们这最带劲的酒。”
    “最带劲?瑞典小子,你毛长齐了吗?”酒保是一个独眼壮汉,看著保尔笑了起来,却也没拒绝,起身去倒酒。
    保尔最近在哈罗加兰德走街串巷,早已被底层民眾熟知,酒保的老板定了保尔的货,就是酒保去菲尔那里取得,二人早就认识。
    又因为保尔一嘴瑞典口音,被哈罗加兰德的人戏称“瑞典小子”“瑞典商人”。
    就在这时,一道清脆的声音响起:“最带劲的酒,就连我父亲喝了都会头晕,你確定要尝试吗?迷路的小商人?”
    保尔扭头一看,是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女孩在一处桌子旁坐下。
    她將深栗色的头髮在脑后编成整洁的髮辫,用一根骨簪固定,穿著染成墨绿色的羊毛裙,外罩一件棕色的皮背心,脖子上掛著一串用各种小骨头、琥珀、彩色石头串成的项炼。
    她的眼睛是冰蓝色的,就像波罗的海的顏色,深深印进了保尔的心田。
    保尔脸一热,忍不住想和她说话,接过酒保推过来的麦酒,来到女孩的身边坐下。
    一股香味传进保尔的鼻子,这股香气与酒馆中的气味格格不入,却又真实存在。
    “我可不是小子,我做了大生意,而且我早就成年了......呃......快成年了,很多像我这么大的人都结婚了,喝点酒怎么了?”保尔说著,灌了一大口。
    苦涩的液体进入口腔,带著粗糙的发酵感,呛得保尔咳嗽不止:“咳咳咳......麦酒怎么和蜜酒不一样啊?”
    “哈哈哈......”女孩捂著嘴笑了起来,“当然不一样,这里卖的酒便宜,劲大,是用来解渴放纵的。蜜酒可是高端饮料,看你的样子,没怎么喝过麦酒吧?”
    保尔梗著脖子:“谁......谁说的,我喝过!”
    说著,保尔又灌了一口酒。
    这一口下去,没了之前的苦涩,反而让保尔觉得非常香醇。
    比蜜酒还香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