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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冤家路窄,初露锋芒
    噗嗤。
    仿佛血肉被破开的声音响起,一只通体漆黑,足有人头大的多足甲虫,从黑色巨墙中挤破出来。
    黑色甲虫落地后,没急著扑向阵法,而是在匯集成群,好似是集体行动的生物。
    “米种”是小镇对於这种黑色甲虫的別称,小镇中的黑米便是从这种甲虫上得来。
    同时,於肃也弄清了这黑米镇的底蕴是什么。
    黑米镇在周边镇子中,能成为过的较好的镇子,便是因有著那口铜钟存在。
    那口铜钟在击打后,能发出特定频率引来米种肠虫,让黑米镇拥有一样支柱產业。
    “大家下田吧。”
    秋镇守的声音遥遥散开,中气十足。
    於肃身旁的汉子们挽起裤管,手中有傢伙的则抄傢伙,没傢伙的也提著些许铁器,一步步往著自家水田走去。
    於肃並没有下田,只是蹲在田埂上驻足观看。
    他也想测一测自己现在的实力如何,但因为自己明面上才刚练得宝血,不易出风头,暂时也只好作罢。
    按照薛老太的说法,莫说是黑米镇,便连其他镇子的大多数镇民,都是练得四种最为普通的宝血。
    也就是莽牛恶犬、种猪艷鸡。
    这四种宝血上限不高,胜在取料简单,人族能轻鬆製作炼化。
    当然,四种宝血也分著品阶。
    不过就算是如今於肃明面上,用上上等“犬舍”所炼的恶犬宝血,本质也只比得上,用中等奇物练出的造化宝血罢了。
    前天夜里,於肃吞了“犬舍”中,原本用来炼化宝血的血肉精华。
    此刻丹鼎宝血已经冠达周身,把原本凡血尽数替代,省去了於肃打磨宝血的大量时间,成功把於肃的体质又加强数倍。
    血灌周身,然还没入骨髓,按境界来说,现在的於肃已经入了门道,算是一炼奇人。
    不过论起实力来说。
    如果双方没有相隔大的境界,同属於奇人或异人的情况下,用不同等阶、种类奇物所炼得宝血之人,在同一炼境界带来的实力表现,往往明面上极难看出,得交手才能称量出来。
    於肃境界乃是一炼,但所用的宝血是用奇物以上、异物等级的丹鼎参炼就,论起力气来,於肃不输莽牛一炼的奇人。
    更何况前夜將凡血彻底化为宝血后,丹鼎参的奇异处也显露出来,那是比所谓的“恶犬莽牛”更加强大的造化之力!
    於肃低头看向自己手臂,皮肤上青铜光芒一闪而逝。
    短短思索时间,於肃在抬起头时,正巧看到珍夫人几人,已经將小镇阵法打开了一方缺口。
    那些黑色甲虫早已聚集成黑潮,方一漏得活人气息,便疯狂往缺口处汹涌而来!
    黑色甲虫凶性不小,层层叠叠於一块,仿佛真成了滔天巨浪。
    它们首先攻击的,乃是珍夫人那几个,守在阵法缺口处的异人强者。
    那几位异人各出手段,將靠近自己的黑色甲虫一一击退。
    待到绝大多数米种甲虫,皆已入了黑米镇后,这几人才迅速把阵法收拢。
    与此同时。
    那些先前涌入阵中的米种甲虫,已经散成了多道流水,望著镇中生人扑去。
    镇民们都守在各家水田前,一旦有黑色甲虫靠近,就调动宝血之威,展现出强大蛮力,或露出尖牙利齿,將那些甲虫一个接一个挑翻在地,当场击杀於自家水田中。
    將黑色甲虫杀死於水田的行为,便是黑米镇所谓的“播种”。
    於肃成了个局外人,静静看著面前乱糟糟的局面。
    眼前是男人们赤红双眼,奋力搏杀。
    身后则是镇子里头围观的那些妇孺,纷纷为自家男人叫好,鼓励自家男人多杀甲虫,多播下些米种,今后才能博得个好收成。
    期间,於肃还见到有几户关係较好的人家,已经联起手行事。
    有人速度快,负责奔往前去,引来更多的黑色甲虫。
    有人则专门负责,杀死那些入了水田的甲虫,把米种播撒於地內。
    当然,亦有人去往其他人田中,试图弄得更多甲虫,流血事件不在少数。
    於肃大致估量了一番,不同人水田內所播种的数量。
    寻常镇民忙活了这么小半天,也只引得十来只黑色甲虫,成功击杀於水田中。
    而珍夫人那几位实力高强之辈,在行走间各色手段频出,每秒都有黑色甲虫,被粉碎埋葬在泥巴地里。
    在这些境界已达异人的强者里头,当属珍夫人所在水田播种最多,黑色甲虫的尸体都已经聚成了一座小山。
    这不全是珍夫人的功劳,乃是那五大三粗的龚叔拼了老命的结果。
    他不仅动用宝血造化之能,给自己长出黑色牛毛,射出牛毛杀死许多甲虫。
    甚至不知从哪里,还掏出了一方锅盖般的事物。
    龚叔將锅盖往下一照,猛烈气浪便从锅盖底头钻出,把大片甲虫震碎于田里。
    “啊啊啊!我的脚!!”
    尖叫声响起,於肃转移视线,往发出动静的方向看去。
    一个镇民抱著自己右腿嚎啕尖叫。
    看样子,此人好似是贪心作祟,一口气引来七、八只甲虫入了自家水田。
    在七、八只甲虫的一同袭击下,此人的实力明显不够应对,一招不慎被甲虫活生生吃去半条小腿,看著颇为悽惨。
    “这是......”
    於肃目光一冷。
    他发现了一个自己这几日,正念叨著的熟人。
    那擅长养蜂的王笛,如今竟然也下了水田。
    王笛还没练出造化宝血,乃是用仙家符籙射出火球风刃,以图击杀更多甲虫,给自己带来不菲收穫。
    此人以“人”的身份进入小镇,不仅分了屋舍水田,隨身东西也並未被收走。
    他也知晓自己成为方士后,便无法动用仙家手段,索性於今夜大好时机,將所有符籙用尽。
    一时间,这王笛仗著符籙之威,竟是杀死了二十来只黑色甲虫,颇为豪奢。
    此刻的王笛擦了把汗,扫眼一看,他家水田中已无甲虫,不由就將目標放在了,与自己相邻的一亩水田上。
    那亩水田中存在三、四只甲虫,但不见水田主人在场。
    王笛心头一喜,不管其他,直接踏步入了一旁无主水田,试图將別人家水田中的几只甲虫,引往自家的地界。
    他捏著符籙刚要打出,忽见一道身影冷冷站在水田边上。
    王笛抬头看去,正是那“褻衣鼠”於肃,此刻已掛著莫名微笑朝自己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