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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去青楼是去做学问的
    第三章我去青楼是去做学问的
    “公子,你好坏哦,这样盯著人家看。”嫣儿猛地转过身去,浅绿色襦裙的裙摆隨动作轻扬,裙角绣著的细碎白花微微晃动,小脚尖在青石板地上轻轻一顿,耳尖红得像熟透的樱桃,连脖颈都泛起了淡淡的粉晕。
    江枫这才察觉自己刚才的失神有些失礼,连忙移开目光,假装眺望窗外院中的景致——窗欞外,一棵老梧桐树的枝叶舒展著,金黄的阳光透过叶片缝隙洒下来,在地面投下斑驳的光斑。
    他心里暗自感嘆,这丫头生得清秀灵动,眉眼间带著股江南女子的温婉,笑时眉眼弯弯像盛满了星光,倒比他在现代见过的许多被电子產品“驯化”的同龄人多了几分未经世事的澄澈与鲜活。
    “咳,嫣儿,你说……本公子平时对你怎么样?”江枫轻咳一声,手指无意识地摩挲著身下锦被的缠枝莲纹样,试图转移这略显曖昧的氛围。
    嫣儿立刻回过身,杏眼亮晶晶的,像藏著两颗小星星:“公子对嫣儿当然好啦!从来不打骂奴婢,有好吃的点心会偷偷塞给我,去年冬天还特意让人给我做了件新棉袍……公子怎么突然问这个呀?是不是嫣儿哪里做得不好惹公子生气了?”她说著,小手紧张地绞著裙摆,眼神里带著一丝忐忑。
    “没有没有,”江枫连忙摆手,见她误会了,心里泛起一丝歉意,“就是躺著太无聊了,隨便跟你聊聊天。”
    “若不是公子当年出手相救,嫣儿现在还不知道在风月楼受什么苦呢。”嫣儿像是想起了往事,突然低下头,声音带著一丝哽咽,眼眶也红了,“前年秋收后,家父因为蝗灾颗粒无收,家里还有三个弟弟妹妹要养活,实在走投无路,就把我以五两银子的价钱卖到了风月楼。风月楼那老鴇凶得很,当晚就逼我去陪客人喝酒,我寧死不从,便被她们殴打。刚好公子您跟几位朋友来风月楼喝花……喝酒,见我哭得可怜,二话不说就掏出二十两银子为我赎了身。公子,您真的都不记得这些事情了吗?”
    “啊?哦,记得记得,怎么会不记得呢?我只是觉得那些不愉快的事,过去了就让它翻篇吧,总提它干嘛。”
    他含糊应付著,心里却泛起嘀咕——还好原主虽然是个流连风月,不学无术的紈絝,但幸好尚存一丝侠义之心,既没做过伤天害理的恶事,也没亏待身边人,尤其是对嫣儿,这份赎身之恩和日常照拂,倒让他这个“替身穿”承了情。
    “公子赎我出来后,让我回乡下找爹娘,可嫣儿虽然没读过多少书,也知道『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嫣儿抬起头,眼神坚定得像颗钻石,“公子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这辈子都要好好伺候公子。此生嫣儿生是公子的人,死是公子的鬼,求公子別嫌弃奴婢出身低微,不要赶我走。”
    “怎么会嫌弃!更不会赶你走!”江枫连忙摆手,心里涌起一阵暖流,看著眼前少女真挚的眼神,他认真地说道,“有你在身边照顾我,帮我打理日常琐事,我高兴还来不及呢。以后你就安心待在我身边,我不会让你再受半分委屈。”
    嫣儿这才破涕为笑,泪珠还掛在睫毛上,却笑得像朵雨后的向日葵,重新端起床边的参汤,舀了一勺小心翼翼地吹凉,递到江枫嘴边:“公子快喝,凉了就没那么补身子了。大夫说这参汤是用老山参燉的,能帮您补气血。”
    温热的参汤滑入喉咙,带著淡淡的甘甜味,一股暖流顺著食道蔓延到四肢百骸,身上的酸痛似乎都减轻了几分。
    江枫一边小口喝著参汤,一边在心里琢磨原主的荒唐事——把逛风月楼说成“风流才子真名士的雅事”,还大言不惭地说“人不风流枉少年”,难怪江刺史会气得对他严加管教,甚至扬言要家法伺候。
    他突然灵机一动,放下汤匙,故作神秘地对嫣儿说:“嫣儿,其实我以前去风月楼,不是为了喝花酒。”
    “那是为了什么呀?”嫣儿眨著好奇的大眼睛,凑得更近了些,鼻尖几乎要碰到江枫的脸颊,一股淡淡的桂花香气从她发间飘来。
    江枫老脸一红,连忙往后退了退,硬著头皮编瞎话:“是为了……吟诗作对,研究学问!你想啊,古往今来多少文人墨客,不都是在风月场所里灵感迸发,写出千古佳句的吗?我那是去跟楼里的才女交流诗词歌赋,探討文学造诣去了!”
    “是吗?”嫣儿一愣,歪著头想了想,圆圆的脸上满是疑惑。
    江枫板起脸,假装严肃,还故意皱了皱眉头,“怎么,你不信本公子的话?”
    嫣儿香舌一吐做了个鬼脸:“信!嫣儿就知道公子不是那种只知道寻欢作乐的人,原来是去青楼做学问的!公子真是太有才华了!”
    “咳咳咳!”江枫剧烈咳嗽起来,脸颊烫得像著了火,心头汗顏——这丫头也太好骗了,这种胡乱编凑的瞎话都能信!
    江枫偷偷在心里念了声“鹅米豆腐,善哉善哉”,自我安慰道:“这都是原主造的孽,跟我这个『新江枫』可没关係!我只是在帮他圆谎罢了!”
    “那公子以后还去风月楼做学问吗?”嫣儿凑过来,眨巴著亮晶晶的杏眼追问,脸上满是好奇。
    “不去了!再也不去了!”江枫连忙摆手,生怕她再追问下去自己圆不上谎,“摔了这一跤我算是彻底想明白了,做学问虽然高雅,但关键时刻救不了命!与其浪费时间在那些风花雪月的诗词上,不如弃文习武,练就一身好本事!”
    嫣儿愣住了,眼睛瞪得圆圆的:“可公子以前最討厌舞刀弄枪了,还说那些习武的都是没读过书的市井莽夫,只会用蛮力解决问题……怎么突然就想习武了呢?”
    “此一时彼一时嘛!”江枫解释道,语气里带著几分感慨,“以前是我不懂事,觉得习武粗鄙。现在才明白,习武不仅能强身健体,还能在危急时刻自保。你想啊,要是我会武功,前几天在风月楼跟人爭执时,能那么容易就从二楼摔下来吗?等我练出一身真本事,成为武功高手,以后不仅能保护自己,还能保护你,保护爹娘,再也不会受別人的欺负!”他对著嫣儿眨了眨眼,语气里满是篤定与自信。
    “不管公子做什么决定,嫣儿都支持公子!”嫣儿笑得眉眼弯弯,露出两颗小小的虎牙,“公子要是想习武,嫣儿就每天去厨房给您燉鸡汤、煮牛肉,帮您补身体!还会帮您收拾好练功的场地,绝不会打扰您训练!”
    “这才是我的好嫣儿!”江枫笑著点头,心里却已经开始盘算起来——等身体再恢復两天,能下床自由活动了,就开始实施“魔鬼训练计划”。
    先从最基础的体能训练开始,每天晨跑、扎马步、练太极拳,把这具虚弱身体的底子打牢;等体能跟上了,再开始练习太极剑和“暴雨梨花枪”的基础招式,循序渐进,慢慢恢復前世的武功水平。
    “对了公子,您都在床上躺了整整三天了,身上肯定又酸又臭,肯定不舒服吧?”嫣儿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我去厨房烧水给您沐浴吧?洗个热水澡能舒服些,也能让您睡得更香。”
    江枫闻言,下意识地抬起胳膊往自己身上闻了闻——好傢伙,身上果然带著一股酸腐味混合著酒气的怪味,还有淡淡的药味,几种味道混合在一起,简直令人作呕。
    他顿时皱起眉头,苦著脸点了点头:“那就麻烦你了,嫣儿。”
    “不麻烦不麻烦!伺候公子是嫣儿的本分!”嫣儿笑著应了声,转身轻快地跑出了房间,裙摆飘动,像一只飞舞的绿蝴蝶。
    房间里重新安静下来,江枫靠在床头,终於有机会静下心来梳理自己目前的处境。
    他那便宜老爹江培安是江州刺史,正二品大员,总揽江州的军政大权,是实打实的封疆大吏。而江家更是大有来头,先祖江虎是跟隨大雍太祖皇帝南征北战、开疆拓土的开国功臣,曾在“北山之战”中救过太祖皇帝的性命,立下了汗马功劳。大雍朝建立后,江虎被太祖皇帝册封为世袭二等武威侯,世镇江州。
    虽然在大雍国的京城雍京,还有许多皇亲国戚、三公九卿等比江家更有权势的家族,但那些都与现在的江枫无关——江家不在京城,远在千里之外的江州,这里就是江家的天下。在江州地面上,江家说的话比圣旨还好使,他这个刺史公子的身份,足以让他横著走,以后不管是习武还是做其他事情,都能得到不少便利。
    江枫尝试著慢慢挪到床边,扶著床头的雕花栏杆小心翼翼地下了床。刚一站稳,就感觉双腿发软,像踩在棉花上一样,浑身的骨头缝里都透著酸痛,稍微一动就疼得他齜牙咧嘴。
    “当务之急还是先养好身体,把武功捡起来。”江枫攥了攥拳头,感受著这具身体微弱的力量,心里暗暗下定决心。
    在原来的世界里,他从六岁开始便喜欢习武,考上沪市体育大学后,更是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沿著沪市体育大学的操场跑十圈,然后扎马步一个小时,接著练拳法、剑法、枪法,直到汗水把练功服浸透,手臂酸得抬不起来才肯休息。
    那种挥汗如雨的感觉,那种突破自我极限的快感,是他这辈子最难忘的记忆。
    “有前世的武功底子,再加上这一世江家的身份背景,我就不信在这天启大陆闯不出一番名堂!”江枫望著窗外的天空,眼神越来越坚定。
    “常山赵子龙算什么?”江枫嘴角勾起一抹自信的笑容,豪情万丈地在心里说道,“以后我江州江枫,不仅要成为这世上数一数二的武者,还要用自己的力量保护一方百姓,让江枫的名声在天启大陆上响彻云霄!”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嫣儿轻快的脚步声,还有奴僕们搬东西的动静——看来沐浴的水已经烧好了。
    江枫整理了一下衣襟,深吸一口气,准备迎接自己在这个陌生世界的第一次沐浴,也准备迎接属於他的全新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