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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並非隨机
    罗娜有些不解的看著秦汉,一个地名而已,怎么会让他如此激动?
    几天前记录下的这条情报,结合罗娜的信息,让秦汉心里有了一些想法:
    自己的系统,很有可能並非隨机发送。
    比如眼前这条看似无用的情报,背后估计藏著一个未来的好莱坞顶级猛男!
    一个凭藉一己之力,定义了“美式硬汉”四个字,杀穿了越南热带雨林的纯爷们:
    西尔维斯特·史泰龙!
    他的故事,在后世的好莱坞简直就是一部活著的励志教科书。
    出生於纽约的地狱厨房,此时的他,应该还是个混跡在底层的“失败者”,因为身材好,偶尔能接到一些“擦边三级片”的邀约。
    就在1973年冬天,穷困潦倒的史泰龙因为实在没钱吃饭,不得不忍痛以50美金的低价卖掉了陪伴自己多年的爱犬——布克斯。
    那不仅是一条狗,那是他在绝望生活中唯一的精神寄託。
    而在卖掉狗之后不久,他如有神助般地写出了《洛奇》的剧本,一举成名。
    史泰龙赚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发疯了一样去寻找那条狗。
    为了赎回布克斯,他花了整整3000美金!
    用60倍的差价买回自己的狗,这份情义,让他在好莱坞贏得了无数人的尊重。
    而这家“老杰克”宠物店,很有可能就是史泰龙卖狗的地方。
    如果自己能赶在他將狗卖给店里之前,先一步將狗买下来……
    想到这里,秦汉抬头看向正在大快朵颐的两人:“明天上午,你们两人继续去参加峰会,我一个人去趟地狱厨房。”
    “噗——咳咳咳!”
    正吸溜著一根义大利宽面的安德鲁·摩根,听到他要去“地狱厨房”,一口麵条直接从鼻子里喷了出来。
    几滴红色的番茄酱溅在洁白的餐布上。
    “咳咳……秦,你疯了吗?”安德鲁顾不上擦嘴,仿佛在看一个想自杀的疯子:
    “那里可是地狱厨房!纽约警察进去都要先写好遗书的地方!你一个华人进去,是嫌命太长了吗?”
    他激动地挥舞著叉子:“我们是来谈生意的,不是来送死的!”
    罗娜·巴雷特放下酒杯,满脸疑惑的看著秦汉:“秦,安德鲁说得没错。那里的混乱程度,远超你的想像。”
    “我知道。”秦汉拿起餐巾,淡定地帮安德鲁擦去桌上的污渍:“但这件事非常重要,我必须亲自去一趟。”
    见秦汉如此坚决,罗娜沉默下来。
    她是个聪明的女人,知道这个男人一旦下定决心,九头牛也拉不回来。
    从手包里摸出自己的薄荷烟,抽出一支正要点燃,却被服务员拦了下来:
    “对不起,女士,我们这儿不能抽菸。”
    罗娜將烟狠狠塞回包里,抓了抓自己一头波浪金髮:
    “好吧,既然你一定要去送死,作为合作伙伴,我总得让你死得体面一点。”
    “今晚回酒店,我会想办法帮你搞一把『防身工具』。虽然我不希望你用到它,但有备无患。”
    秦汉微微一笑,举起水杯向罗娜致意:“谢了,这正是我需要的。”
    隨后,他又转头看向还在擦鼻子的安德鲁:“另外,我需要一点现金。”
    “你要多少?”安德鲁警惕地捂住了口袋。
    “一百美元。”
    “一百?”安德鲁愣了一下,“去那种地方,一百块够干什么?给你自己买一口棺材?”
    “是买一个未来。”秦汉笑著说道:“如果运气好,这一百美元,能换回几千万的回报。”
    安德鲁愤愤的看著这个谜语人,嘆了口气,从皮夹里掏出一张崭新的富兰克林:“拿去吧。希望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三人吃完晚餐,离开餐厅,纽约的夜风裹挟著刺骨的寒意再次扑面而来。
    之前那个衣衫襤褸的乞丐依然蜷缩在那里,瑟瑟发抖。
    秦汉停下脚步,从兜里掏出一美元的零钱,轻轻放在乞丐面前那个破旧的铁罐里。
    “叮噹”一声脆响。
    “希望这也能给你带来好运,伙计。”他轻声说道。
    ……
    第二天清晨,灰濛濛的天空飘起了鹅毛大雪。
    希尔顿酒店的房间內,罗娜取出一个沉甸甸的丝绒袋子,递给秦汉。
    打开一看,是一把柯尔特警探型左轮手枪,枪身短小精悍,散发著冰冷的光泽。
    “里面有六发子弹。记住,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別拿出来。在地狱厨房,亮枪就意味著没有退路了。”
    罗娜一边帮秦汉整理衣领,一边低声说道。
    “放心,我惜命得很。”秦汉检查了一下转轮,將枪插进后腰,用厚实的外套遮住。
    告別了前往会场的两人,他独自朝第46街和第9大道交界处走去。
    半小时后,来到了一个满是涂鸦的街区路口。
    “嘿,伙计。”路边一位正在捡垃圾的白人流浪汉出声提醒:
    “我是你就不会往里走了。这里不欢迎游客,尤其是不欢迎……像你这样的人。”
    “谢谢提醒。”秦汉拉低了帽檐。
    脚下的积雪已经变成了黑色的泥泞,每走一步都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街道两旁的建筑破败不堪,许多窗户都被木板钉死,墙壁上喷满了不同帮派的奇怪符號。
    这就是70年代的地狱厨房——比起后世印度的贫民窟,有过之无不及。
    秦汉裹紧了大衣,儘量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显眼,目光快速在街道两侧搜寻著“老杰克”的招牌。
    然而,一个面容乾净的华人出现在这种地方,就像是一只白羊闯进了狼群,想不引起注意都难。
    路边,几双贪婪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
    三个留著长发,打满耳钉的嬉皮士,从一家废弃的音像店门口晃了出来,挡住了秦汉的去路。
    他们走路有些摇晃,瞳孔涣散,显然刚磕过药不久。
    “哟,看看我们发现了什么?”
    领头的一个瘦高个吹了声口哨,上下打量著秦汉,像是在看一件刚上架的商品。
    “嘿!青虫!”种族歧视对这些人来说简直司空见惯:“你是迷路了吗?还是来这儿找你妈妈?”
    另外两个嬉皮士发出一阵鬨笑,一左一右封死了秦汉的退路。
    “怎么不说话?听不懂英语吗?”
    瘦高个往前逼近了一步,伸出一只脏兮兮的手,朝秦汉的大衣抓去:
    “带烟了吗?给我们来点香菸吧?或者……把你兜里的美元都掏出来,让我们帮你数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