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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行刑(上)
    沈判微微眯眼,行刑台上的景观迅速在视线中拉近。
    三名案犯中有一人是女子,很年轻,眉宇间略显憔悴,神色平静,披头散髮也不损其一丝秀美。
    赵阿秋!
    一名毒杀了公婆全家上下整整十六口的狠人。
    不过其虽犯死罪,但对她同情的人却不在少数。
    此时台下百姓之中,便有很多人交头接耳地述说著赵阿秋的故事。
    赵阿秋,霜叶镇人氏,二十一岁,於三年前嫁於同镇秀才李书明。
    过门之后,每日寅时三刻起身,生火做饭,餵猪养鸡,下田锄地,將家中里里外外收拾的妥妥噹噹,到了晚上子时才会休息。
    其丈夫李书明自觉是个秀才,家里的事一点不沾,每日借著读书的名义和一群狐朋狗友来往。
    此外,家中公婆、李书明的大哥、二哥、四弟及家人皆在一起生活,一个个奸懒馋滑不好相与。
    赵阿秋就这样每日辛辛苦苦伺候著一家子上上下下十六口人。
    因太过操劳,两次怀上孩子都没了。
    这给赵阿秋带来很大的痛苦,可令她更痛苦的是,自打孩子没了,家里公婆、叔伯就没了好脸色,一天天说话阴阳怪气,指桑骂槐。
    如果仅是这些,赵阿秋也就忍了,可六个月前的一日下午,她正在家中干活,被婆婆叫去盛米。
    百姓家中的米缸都很高,通常可到胸口,赵阿秋踩著小凳翘起身体探入缸中盛米时,忽地身体被人抓住,然后就被扒下裤子侮辱了。
    因她上身几乎在米缸里,任凭如何挣扎也不抵事。
    事后,赵阿秋几乎崩溃,侮辱她的人虽然一直没有说话,但凭藉著剧烈喘息时发出的声音,她知道这是丈夫的大哥。
    浑浑噩噩待了一天,等李书明回来,她將事情原原本本告知。
    李书明大怒,提著家里的菜刀就去找大哥。
    可等李书明晚上回来,却喝的醉醺醺的,不提及一句如何处了此事。
    自这日之后,短短七天,赵阿秋连续遭到丈夫大哥、二哥、四弟及公公的多次侵犯。
    赵阿秋一名柔弱女子根本无力反抗,被屡屡得手。
    至此,李书明也再不回家。
    某日夜里,又一次被侮辱后,赵阿秋趁夜逃走,却在出门不远后被喝完花酒回家的李书明遇上,直接將其抓回。
    一番殴打后,李家人更加过分,不分时间、不分地点,变著法的对其实施凌辱。
    婆婆及几个妯娌每个人都知道,但却无一人帮她,任她如何哀求,人人无动於衷,且帮著李家人遮掩丑事。
    赵阿秋死心了,她恢復了柔顺,不再抵抗,默默承受著地狱般的苦难。
    四个月前的某日晚间,赵阿秋藉口过生辰,让婆婆將丈夫李书明叫回来,然后做了一桌好菜。
    一家人吃的满嘴流油,却不知她在菜里倒入了耗子药。
    一顿饭吃下去,一家十六口,齐齐整整没一个遗漏,全部被毒死,其中也包括李书明大哥、二哥、四弟家的几个孩子。
    等到天明,赵阿秋换上出嫁时的喜服,从霜叶镇赶到花林县,一记鼓槌敲响了登闻鼓。
    这件案子轰动了全县,甚至怀化府都有传闻。
    无数百姓同情赵阿秋的遭遇,怎奈人心似铁,律法如炉,赵阿秋还是被定了死罪。
    关於赵阿秋的事,沈判入衙之后也曾被提及,每每说到,他也不禁嘆息。
    沈判视线挪移,看向赵阿秋身旁另一名囚犯。
    吕顺!
    这个人犯下的案子很简单,其一次赌钱赌输了后,喝完酒去好友家借钱,被拒绝后趁著酒劲將好友一家四口杀了个乾净。
    其后可能是酒劲上头或是累了,竟然就在凶杀现场睡著了。
    天亮后被邻居发现,通知公所將人拿住扭送到县衙。
    最初,县衙还有疑虑,以为他是被人陷害,毕竟哪有杀了人不跑还在作案现场睡著的。
    可经过连番审讯后发现,这起案子竟然还真是其所为,就连杀人的凶器解腕刀都按照他的口供从茅房捞了出来。
    至於为何会在现场睡著,吕顺说的话令人哭笑不得。
    原来其杀完人后也感觉害怕,先是將凶器投入茅厕,然后准备出门逃跑。
    怎奈夜晚县中宵禁,他离开好友家时好几次险些被值夜的衙差遇到。
    无奈之下又回到好友家中,本来准备天亮前趁衙差巡夜结束后归家,没想到等著等著就睡著了。
    “嘡~~”
    午时三刻至!
    知县方唐镜今年三十二岁,面色白皙,穿著一身青色官袍。
    听到报时锣响,方唐镜自座位上站起,面向台下。
    站班掌班周雄就站在方知县身侧,见台下哄闹,沉气凝声断喝。
    “肃静!”
    浑厚、绵密、浩荡的声音宛若闷雷碾过天际,台下百姓只觉耳中刺痛,不约而同住口。
    “兹有案犯游景、赵阿秋、吕顺三人不思安分守己,勤勉营生,反生豺狼之心,行凶恶之事,经查,游景於.....”
    周雄朗声复述方唐镜的判词,阵阵回音在北门上空迴荡。
    “......对所犯之罪,尔等三人已画押招认,无可抵赖。
    尔等所作所为其心可诛,天理难容,依《大夏律·刑律·人命》之定:“凡谋杀人,造意者,斩!
    本县今日奉行律法,代天行刑,判决如下:
    赵阿秋,因受辱而毒杀人命,其情可悯,其罪难恕,判处斩首之刑!
    吕顺,杀害人命,罪大恶极,判处腰斩之刑!
    游景,奸辱人命,罪大恶极,判处腰斩之刑!
    斩讫报来!”
    言罢,惊堂木在公审台上震响,隨后一枚绿头签被方唐镜掷到地上。
    令签落地为令,不得收回,象徵判决已下不可更改。
    凡是想要刑场救人性命者,必须在令签落地之前开口,否则一旦令签落地,天子之令也难挽回。
    行刑台上三名刽子手的目光死死看著知县方唐镜的动作,待绿头签落地,三人立刻站到游景等人身前。
    台下,数千人鸦雀无声地看著行刑台上眾人的动作。
    县尉曹子安、怀化府刑房主事周康、孝廉温敦站在游景三人近前。
    此三人,一人出自县衙,一人来自府衙,一人为花林县被民间举荐的孝廉,他等目的只有一个,確认受刑之人真偽,並相互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