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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春猎河谷
    老族长指著东边的山谷方向。
    “驼鹿。春天冰雪消融,驼鹿会从南边迁徙过来,在河谷附近觅食。那是一年中最好的狩猎机会,也是最危险的。”
    程野转头看他:“比野牛还危险?”
    “野牛会跑,驼鹿不一样。它们不跑,会衝过来。”
    老人举起手,比划了一下。
    “成年公驼鹿,肩高两米,体重七百公斤。春天脾气暴躁得很,你靠近它的领地,它会把你当成挑战者。每年死在驼鹿蹄下的人,比死在熊嘴里的还多。”
    【真的假的?比熊还危险?】
    【数据是真的,北美每年驼鹿致死人数確实比熊高,因为遭遇频率更高】
    【而且驼鹿不像熊会被嚇跑,它们是真的会主动攻击】
    程野看著东边的山谷。现在还是一片白茫茫的雪原,看不出任何危险的跡象。但当冰雪开始消融时,那些巨大的身影就会出现。
    “你准备好了吗?”老族长问。
    想起自己猎过的熊,想起那头六百公斤的野牛。
    程野点点头:“准备好了。”
    第二天,程野跟著老猎人去东边的河谷侦察。
    这是驼鹿狩猎前的必要准备。驼鹿每年春天都会从南边迁徙过来,在河谷附近觅食。但它们的具体位置每年都不一样,得提前侦察。
    一行四人:老猎人tiguaq、程野、年轻猎人malik,还有一个中年猎人。“北风”跟在程野身边。
    路上,程野格外注意脚下冰面。
    每走几步就停下来观察顏色,偶尔用矛杆敲一敲,听听声音。
    走了半小时,他发现了一处可疑地。
    那片冰面顏色偏黄,表面有一层薄薄的水膜,在阳光下反著光。
    “那边別走。”
    老猎人停下脚步,走过去看了看,用矛杆敲了两下。
    “咔咔——”
    清脆,和周围的冰完全不同。
    “不错,绕过去。”
    他们绕了一段路,从另一侧过去。
    其他两名猎人看了程野一眼,没说话,但眼里多了一丝认可。
    两个小时后,他们到了河谷边缘。
    这是一片开阔的低地,被两侧的山坡夹在中间。河流从中间穿过,大部分还冻著,但有些地方已经能看到水在冰面下流动。
    河谷两侧是稀疏的灌木丛和枯草地。雪化了一部分,露出下面褐色的泥土和去年的枯叶。
    “驼鹿喜欢这种地方。有水喝,有草吃,灌木丛可以躲藏。”
    老猎人压低声音,他指了指地面。
    “看那里。”
    泥地上有一串脚印。很大,比野牛的还大,形状像被拉长的心形。
    【驼鹿蹄子是偶蹄分开的,脚印像心形,长度能有二十厘米】
    【判断脚印新鲜度:看边缘锐度和霜冻程度】
    “驼鹿。”老猎人蹲下来,用手指摸了摸脚印边缘,
    “不超过两天。还新鲜。”
    他站起来,往前走了几步,又发现了更多的痕跡:被啃过的灌木枝条,地上的粪便,还有一处被蹭掉树皮的树干。
    “公驼鹿磨角留下的。春天刚长出新角,痒得很,喜欢在树上蹭。”
    【驼鹿角是骨质的,外面包著鹿茸,长成后鹿茸脱落就会痒】
    【每年脱落重新长,一副角重30多公斤】
    “北风”的鼻子贴著地面嗅了嗅,耳朵转了转,朝东边看去。
    程野明白它的意思,那边有东西。
    他们沿著足跡小心翼翼往东走,大约二十分钟后,老猎人突然停下来,举手示意所有人趴下。
    程野趴在一块岩石后,顺著看过去。
    河谷对面的灌木丛边缘,站著一群驼鹿。
    七八头,有大有小。最大的那头是只公驼鹿,肩膀比程野站著还高,身上的毛皮在阳光下泛著棕褐色的光泽。
    它的角还没完全长成,已能看出轮廓:巨大的铲形,向两侧展开,像一对扇子。
    那傢伙至少七百公斤。
    【驼鹿是现存最大的鹿科动物,公鹿肩高能到2.3米】
    【七百公斤比一辆smart还重】
    【角宽能到1.8米,睡单人床都放不下】
    程野盯著它,忽然理解了老族长的话:
    “野牛会跑,驼鹿不一样。”
    那头公驼鹿站在那里,姿態从容,完全没有把周围的环境当回事。它不是猎物,它是这片土地的主人。
    “安静。”老猎人的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看著就好,別动。”
    他们趴著看了半小时。
    程野观察著驼鹿群,母驼鹿和幼崽聚在一起,低头吃草,偶尔抬头警戒。公驼鹿站在外围,像是在巡逻。
    突然,另一头公驼鹿从灌木丛里走出来。
    体型比第一头小一些,但角更长更尖锐。它直直地朝第一头公驼鹿走过去,步伐很慢,但充满了威胁。
    两头公驼鹿面对面站著,相距十米。
    【要打架了,要打架了】
    【爭夺配偶权的经典场面】
    大的那头髮出一声低吼,小的那头没有退缩,也吼了一声回应,冲向对方。
    “砰——!”
    两对巨角撞在一起,发出巨大的声响,在河谷里迴荡。
    程野感觉自己的牙根都在发酸。
    那种衝击力,七百公斤的身体,全速衝撞。如果换成人,后果不堪设想。
    【驼鹿衝撞速度能到时速50公里,撞击力超过一吨】
    【有时候两头驼鹿角会缠在一起,活活饿死】
    【纪录片都不一定拍得到这场面】
    两头驼鹿缠斗在一起,角牴著角,脖子扭曲,四蹄在泥地上刨出一道道深痕。发出嘶吼,声音像是在锯木头,刺耳又狂暴。
    持续了大约一分钟。
    大的那头终於占了上风。它用角把小的那头顶得往后退了好几步,然后猛地一甩头,把对方甩开。
    小的那头踉蹌了两下,没再进攻,转身跑进了灌木丛。
    胜利者昂起头,发出一声长长的嘶鸣,像在宣告自己的领地。然后回到驼鹿群中,继续巡逻,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回去的路上,所有人都沉默著。
    那场爭斗的衝击力,还在程野脑海里迴荡。
    “看到了吧?那就是驼鹿。不是用来追的,是用来敬畏的。”
    “我们怎么猎它?”程野问。
    “不是我们猎它。”老猎人摇头,“是它让我们猎它。”
    他停下脚步,看著程野。
    “因纽特人相信,猎物不是被杀死的,是自愿献出生命的。我们只是接受它的馈赠。”
    【万物有灵论,很多原住民都信这个】
    【是敬畏自然,不是迷信】
    他指了指远处的河谷。
    “明天,我们会在那边设伏。把驼鹿群赶向我们埋伏的地方,然后等待。如果它愿意来,我们就有肉吃。如果它不愿意,我们就空手回去。”
    程野想起给海豹喝淡水的仪式。
    这片土地的人,从不觉得自己是狩猎者。他们是乞求者,是感恩者。
    “明天几点出发?”
    “天亮就走,带上你那只猫。它的鼻子比我们好用。”
    老猎人顿了顿,看著程野的眼睛。
    “还有......明天可能会出危险。驼鹿不是海豹,惹急了会冲人。你確定要去?”
    程野回头看了一眼河谷的方向。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