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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4章 一张旧皮
    夜风卷著青纱帐里的土腥味,吹在脸上,有些凉。
    长长的车队在旷野上蜿蜒,车轴因为载重过大,而发出那种令人牙酸的“吱呀”声。
    但这声音在此时听来,却是这世上最动听的乐章——那是粮食的声音。
    队伍的气氛很怪。
    前面是穿著灰布军装、神情肃穆的八路军。
    后面是穿著黄呢子军装、松松垮垮的“治安军”。
    两拨人中间隔著十几辆大车,彼此的眼神里都带著刺。
    八路军看后面,像是在看一群没骨头的狗。
    治安军看前面,像是在看一群不要命的疯子。
    张金凤骑在一匹东洋高头大马上,那条伤腿虽然还疼。
    但他的腰杆子却挺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直。
    他把那顶缀著五色星徽的偽军大檐帽摘下来,隨手扔进了路边的草沟里。
    “怎么?捨不得那顶帽子?”
    陈墨並没有骑马,他走在张金凤的马鐙边,手里提著那支百式衝锋鎗,步履稳健。
    “捨不得?”
    张金凤摸了摸自己光禿禿的脑门,那上面有一道早年间留下的刀疤,在月光下显得有些狰狞。
    “那是个紧箍咒。戴著它,脑袋是保住了,可膝盖生了根,站不直。”
    他嘆了口气,目光投向远方那漆黑的夜幕,声音变得有些飘忽,透著一股子老江湖特有的沧桑。
    “陈教员,你知道我这张金凤,以前是干什么的吗?”
    陈墨没说话,只是静静地听著。
    “我是土匪。”
    张金凤咧嘴一笑,露出一口被烟燻黄的牙齿。
    “民国二十年,那时候这地界上乱啊。奉军、直军、晋绥军,你方唱罢我登场。老百姓那是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我那时候才十八,家里几亩薄田被保长勾结官兵给占了,老娘活活气死。我一怒之下,半夜摸进保长家,抹了他一家三口的脖子,然后上了黑云寨。”
    说起这段往事,张金凤的眼里闪过一丝狠厉的光。
    “那时候年轻,觉得手里有枪就是草头王。大碗喝酒,大块吃肉,那是何等的快活。后来……”
    他的眼神黯淡了下来。
    “后来,日本人来了。”
    “七七事变,宛平城的炮声一响,这天就塌了。国军……嘿,那国军跑得比兔子还快。咱们这些土匪,原本也是想著要报国的,当时的黑云寨大当家,也就是我拜把子的大哥,带著弟兄们下了山,想要投奔国军打鬼子。”
    张金凤从怀里摸出一根烟,却发现火柴湿了,怎么也划不著。
    陈墨掏出打火机,帮他点上。
    “谢了。”
    张金凤深吸了一口,烟雾繚绕中,他的脸庞显得有些扭曲。
    “结果呢?咱们在那儿跟鬼子拼命,国军的督战队在后面架著机枪。鬼子的坦克衝上来,那是铁王八啊,咱们的大刀片子砍上去连个印儿都没有。大哥带著敢死队衝上去炸坦克,全没了。尸骨无存。”
    “等我带著剩下的弟兄撤下来,想找国军要点子弹和乾粮。你猜怎么著?”
    他冷笑了一声,笑声里满是悲凉。
    “人家说我们是匪性难改,是作战不力,要缴我们的械,还要把我们就地正法,说是要整肃军纪。”
    “我那时候才明白,在那些大官眼里,咱们这就不是人,是夜壶。用得著的时候拿出来尿一泡,用不著了,就嫌臭,得扔。”
    陈墨沉默著。
    这段歷史,他太熟悉了。
    在那个混乱的年代,多少像张金凤这样的一腔热血,被现实的冷水浇成了冰。
    “后来,我就带著剩下的几十个弟兄,回了黑云寨,但日子也过不下去了,所以我就带著他们来到饶阳。”
    张金凤弹了弹菸灰。
    “那时候,日本人已经占了县城,他们需要人维持治安,需要人帮他们收粮、抓劳工。他们找到了我。”
    “我也想过跟他们拼了。可是……”
    他指了指身后那群衣衫襤褸,一脸疲惫的偽军士兵。
    “我手底下这帮弟兄,大部分都是那时候跟我的。还有他们的家眷,那是几百口子老幼妇孺啊。我不答应,日本人就要屠村。我答应了,哪怕是被人戳脊梁骨骂汉奸,至少……他们能活。”
    “所以,我就换了这张皮。”
    张金凤扯了扯身上那件黄呢子军装,脸上露出一丝厌恶。
    “这张皮穿著暖和,可心里冷。日本人把我们当狗,国军把我们当靶子,老百姓把我们当鬼。我也想当人啊,陈教员。”
    “这些年,我贪財,我好色,我抽大烟。我把自己弄得像个烂人。因为只有这样,日本人才会放心,才会觉得我这条狗没野心,好控制。”
    “但是……”
    他的手,抚摸著腿上那处被自己扎出来的伤口。
    “山本那个畜生,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动我的女人,不该往我的锅里撒尿。”
    “狗急了还跳墙呢。何况,老子本来就是狼。”
    张金凤说完,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像是要把这积压在心头多年的鬱气,全都吐个乾净。
    陈墨看著他。
    这个被钉在耻辱柱上的“汉奸”,此刻在月光下,却显得如此真实,如此可悲。
    他並不是天生的坏种。
    只是一个在夹缝中求生、被时代洪流裹挟著、最终迷失了方向的普通人。
    “张团长。”
    陈墨开口了,称呼变了。
    “过去的事,翻篇了。”
    “从你带著弟兄们调转枪口的那一刻起,你就已经把那张狗皮,给扒下来了。”
    “八路军不看出身,只看表现。只要你真心抗日,只要你手里的枪是对著鬼子的,那你就是我们的同志,是我们的战友。”
    张金凤的身子猛地一震。
    他转过头,看著陈墨。
    那双总是充满了算计和狡诈的眼睛里,此刻竟然隱隱有泪光闪动。
    “同志……”
    他喃喃地重复著这两个字。
    这是个多么陌生的词汇啊。
    在国军那里,他是“匪”。
    在日本人那里,他是“桑”,是“猪”。
    在老百姓嘴里,他是“狗汉奸”。
    只有在这里。
    在这片刚刚经歷过血战的旷野上,在这个年轻的八路军教员嘴里,他听到了这两个字。
    “好!”
    张金凤猛地一抹脸,大声吼道。
    “就冲这两个字!我也要把这条命,卖给八路军!”
    ……
    车队在天亮前,抵达了一个新的落脚点——大王庄。
    这里也是二十二团控制的堡垒村之一,地道系统虽然不如北小王庄完善,但也足够容纳这几百號人。
    张金凤他们虽然投靠了,但陈墨自然不会直接將他们带回三官庙地道里。
    队伍停了下来。
    两拨人马,涇渭分明地站在打穀场上。
    气氛依然有些尷尬。
    八路军战士们看著那些偽军,眼神里依然带著警惕和厌恶。
    毕竟,就在昨天,这些人还是他们的敌人,身上穿著的那身黄皮,就是罪恶的象徵。
    而那些偽军也有些手足无措。
    他们习惯了欺压百姓,习惯了那种兵痞作风。
    现在到了这纪律严明的八路军队伍里,一个个都像是做错了事的孩子,缩手缩脚。
    “都在看什么?!”
    张金凤跳下马,一瘸一拐地走到队伍中间。
    “都给老子把那身皮脱了!”
    他一边吼,一边带头解开了自己军装的扣子。
    “穿著这身狗皮,老子浑身刺挠!脱!都脱了!”
    偽军们面面相覷,但在团长的带领下,纷纷开始脱衣服。
    一件件黄呢子军装被扔在地上,堆成了一座小山。
    露出来的,是五顏六色的衬衣、汗衫,有的甚至光著膀子。
    那是一具具瘦弱布满伤痕的身体。
    那是中国农民的身体。
    “烧了。”
    张金凤手里举著一支火把。
    “从今天起,世上再没有治安军第一团。”
    他將火把扔进了那堆衣服里。
    “轰!”
    火焰腾起。
    黄色的军装在火中捲曲、焦黑,化为灰烬。
    张金凤看著那熊熊燃烧的火焰,眼泪终於流了下来。
    那是他在告別。
    告別那段屈辱的、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
    告別那个曾经为了活命而不得不弯下脊樑的自己。
    “王政委。”
    陈墨转过身,对迎出来的王成说道。
    “给新同志们发军装。如果没有,就先发臂章。”
    “还有开饭。”
    “让他们吃顿饱的。吃咱们八路军的饭。”
    大王庄的清晨,炊烟裊裊。
    几口大锅架了起来,里面煮著刚刚抢回来的白麵疙瘩汤,还放了缴获的午餐肉。
    香味飘满了整个村子。
    那些刚刚脱了狗皮的战士们,捧著粗瓷大碗,蹲在地上,狼吞虎咽。
    他们吃得满头大汗,吃得泪流满面。
    这是人的饭。
    这是尊严的味道。
    一个年轻的八路军小战士,端著一碗汤,走到了一个光著膀子的“新兵”面前。
    那个新兵,正是昨天那个被山本羞辱的排长。
    “给,兄弟。”
    小战士有些羞涩地笑了笑。
    “锅底捞的,肉多。”
    排长愣住了。
    他看著那个比自己小了好几岁的八路军战士,看著那碗热气腾腾的疙瘩汤。
    他的手在颤抖。
    “谢……谢谢……”
    他接过碗,低下头,大口大口地喝著。
    眼泪掉进汤里,咸咸的。
    但他觉得,这汤真甜。
    陈墨和张金凤站在远处,看著这一幕。
    “陈教员,”张金凤感慨道,“我老张这辈子,服过很多人。服过大帅,服过太君,也服过戴老板。但那是怕,是畏。”
    “唯独对你,对八路军。”
    “那是心服口服。”
    陈墨笑了笑。
    “张团长,不用服我。”
    他指了指那些正在吃饭的战士们。
    “要服,就服这片土地,服这片土地上的人心。”
    “人心齐了,泰山都能移。何况几个小鬼子?”
    阳光洒在打穀场上,暖洋洋的,那堆灰烬还在冒著青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