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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道格拉斯顿的邻居
    2001年初,纽约皇后区,道格拉斯顿。
    寧岁聿从校车下来,呼呼一道长长的白气,把手插进兜里。
    哪怕已经是穿越第五个年头,他对纽约糟糕的天气还是不能適应。
    前世身为一个混跡影视圈的老炮,干了二十年的副导演,眼瞅著马上要进入“莫欺老年穷”的阶段了,结果人生遭逢大变。
    好不容易有贵人出手,帮他过了难关。
    没想到一觉醒来,寧岁聿变成了道格拉斯顿的,一个12岁的华人小男孩。
    原身刚一岁,就被父母带到了美国。
    家庭条件很好,穿越还带了金手指,这一辈子的起点,已经是他上一辈子的终点了。【金手指可忽略】
    寧岁聿抬头,看著天边美丽的夕阳,手痒的摸了摸背包中的相机。
    “聿哥,等等我啊!”
    脆生生的呼喊从身后传来,一只小手拽住了他的衣角。
    眼前圆乎乎还没长开的小脸,已经是个標准的美人胚子,丹凤眼能依稀看出日后的风采。
    这是他穿越之后遇到的第一个惊喜。
    穿越第一天出门,那个仗义出手帮他度过人生难关的武汉老乡,就这么水灵灵的出现在眼前,变成了一个10岁的小丫头。
    从1997年,到2001年,两人每天相伴上学,也算是半路的青梅竹马了。
    寧岁聿成熟的心理年龄,对一个父爱缺失的小姑娘,吸引力不要太大。
    “茜茜,我妈今天准备的火锅,嘱咐我带你回家吃饭的。”
    “真的?那快一点啊!”
    十四岁的刘茜茜,已经展现出了吃货的潜质,鬆开寧岁聿的衣角,小跑了起来。
    牛仔裤,马丁靴,青春气息洋溢。
    看著女孩张开双手的欢快背影,落到天边云霞之上,寧岁聿从背包中取出相机,调整镜头。
    咔嚓!
    又是一份美好的纪念。
    跑出几十步刘茜茜转过身子:“聿哥,快跟上!噯,你又拍我了?”
    寧岁聿晃晃相机,指了指晚霞:“你看那两朵云,像不像一对翅膀?”
    刘茜茜转过头去看了两眼:“真的很像!聿哥,给我拍个带翅膀的!”
    说著,她回头站直了身子,双手抱胸,腰身挺直。
    寧岁聿蹲下身子,找好角度,將女孩的身子框在两朵云彩之间。
    咔嚓!
    听到快门的声音,刘茜茜熟练的变换动作。
    咔嚓!
    咔嚓!
    拍到第三张,寧岁聿就无奈了:“我教你那么多拍照的动作姿势,怎么就逮著剪刀手不算完呢?”
    刘茜茜摆摆手:“啊呀,我习惯了嘛!不要在意这些细节,鹅鹅鹅……”
    嘴里说著从寧岁聿这里学去的口头语,像是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忍不住自己笑出了鹅叫声。
    寧岁聿抬手又拍了一张,才提醒:“收著点啊,牙子都出来了。”
    “聿哥,我把你那个棒子天气预报的笑话,讲给同学听了,鹅鹅鹅……”
    寧岁聿等她笑的大喘气时,才调侃道:“你不怕人家打你啊?”
    “才不怕,大不了我们拿著棒球棍再去一趟!”
    刘茜茜看著寧岁聿,说著说著,亮晶晶的眼睛竟然还有几分期待。
    之前学校里有个棒子学生欺负她,寧岁聿得知后,直接拿了两根棒球棍过去。
    寧岁聿带著她,拿著棒球棍衝进了教室,最后都惊动了校长。
    幸好寧岁聿的老爸是一名律师,刘茜茜的继父也是一名律师。
    两人一起出面,要给学校和那个棒子家发律师函,这事最终以对方公开道歉收尾。
    但是从那以后,学校再也没有人敢欺负这个华裔小姑娘了。
    也是从那时起,刘茜茜变的更加自信、开朗,再也没有初到美国时的小心翼翼。
    现在的刘姑娘,超勇的!
    “聿哥聿哥,再拍一张!”
    刘茜茜双手虚捧举起,脑袋往前探,嘟起小嘴。
    自从寧岁聿给她拍过一张亲吻夕阳的照片,还在杂誌上获过奖之后,她对这个姿势乐此不彼。
    又消耗几张胶片,两人才继续往回走,很快就到了刘茜茜家。
    “门锁著啊,妈妈不在家。”
    进去逛了一圈,她又背著书包出来了。
    寧岁聿一把拉起她,向隔壁走去:“不用想了,刘姨肯定在我家的。”
    两人进了隔壁院子,推门而入,火锅底料的香气扑面而来。
    刘茜茜把书包隨手一扔,打开鞋柜,熟练的取出自己的红色拖鞋,又把寧岁聿的摆到他脚边。
    大多数美国人进门都不会换鞋,但寧岁聿一家到美国十几年,还保留了以前的习惯。
    “好香!乾妈,我来啦!”
    厨房里传出一个爽朗的女声:“茜茜来了,快去洗手,今天都准备的你爱吃的。”
    寧岁聿的母亲李淑华,端著一盘百叶走出来,又对寧岁聿道:“你去调小料。”
    刘茜茜已经甩掉马丁靴,踩上拖鞋,一溜烟的扑到李淑华的怀里:“乾妈真好!mua!”
    厨房里,刘小莉也端著盘子出来:“茜茜,你小心点,还端著菜呢。小聿回来了。”
    “刘姨。”寧岁聿打个招呼,把两人的书包,放到客厅的沙发上,“妈,我爸没回来吗?
    “他今晚要加班,不回来吃了。茜茜爸爸也不回来,我就让你刘姨一块过来吃。”
    刘茜茜吐了吐舌头,接过李淑华手里的盘子放下。
    寧岁聿拉著她去洗了手,这才回到桌边,调製小料。
    刘茜茜坐到他身边,目光注视著他手中的小碗。
    李淑华突然想起什么,说道:“对了,小聿,下午jive唱片那边来了个电话,说帮你找的什么图书经纪人,你记得给回一下。”
    刘茜茜一下子来了精神:“啊,聿哥,你写的那本吸血鬼的书,要发表了吗?”
    寧岁聿穿越之后,发现12岁的小孩子,能做的事情真不多。
    他前世既不炒股,也不看球,最容易的致富方式行不通。
    他听说过一些股票会涨很多倍,比如苹果、茅子、wy,这些是谈论最多的。
    但他不知道哪年该买、哪年该卖,还得好好观察一下。
    他知道tx就是这几年起飞的,但是赶不上了。
    他知道比特幣会大涨,但是现在还没出现。
    而且他也没有超级记忆,能依靠的,也就是金手指了。
    金手指很简单,寧岁聿主导参与的作品,就能带来成就点。
    成就点能帮他回溯记忆,还能提供一些辅助资料。
    除此之外,成就点还能提升他的身体天赋。
    简单来说,就是让他有个好脑子,还有个好身体。
    但这个金手指最困难的,就是寧岁聿是没有“启动资金”的!
    成就点需要创作、发表作品才能有,可想要作品,又需要成就点去解锁记忆。
    死循环了!
    幸好作为业余音乐爱好者,寧岁聿还能零零散散的记住一些歌。
    但大多数都是口水歌,中文歌居多,英文歌也有。
    就是每首歌都是半半拉拉,没有能记全的。
    他只能努力学习音乐知识,然后把记忆中的那些歌曲拼凑、补全,重新填词。
    几年下来,总算攒够了第一桶金。
    后面的事情就好办了,解锁记忆中听过的好歌,然后开始滚雪球。
    成就点有了富余,寧岁聿没有任何犹豫,直接兑换了《暮光之城-暮色》。
    这是他曾经看过的为数不多的国外小说,同时也是一座超级金矿。
    寧岁聿揉了揉《暮光之城》第一位读者的小脑袋:“当然,你聿哥很快就是畅销书作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