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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两个王姐的碰面(第二更)
    那我这仙不是白修了? 作者:康斯坦丁伯爵
    第101章 两个王姐的碰面(第二更)
    第101章 两个王姐的碰面(第二更)
    “他怎么了?”王承彦疑惑的问。
    林薇薇:“我也想问,之前他在食堂碰到过我们,当时表情就很不对劲。”
    艾尔莎:“这个庞建明也是天骄啦,然后王义加入新人班之后,他就整天嘲笑王义22
    灵根。”
    王承彦:“他灵根很高吗?”
    “70多吧。”艾尔莎挠挠头,“记不太清楚了,反正比林薇薇高。”
    “哼,”王承彦马上说,“明天看姐姐嘲讽他!他怎么踩你的,你说说,我原样奉还!”
    王义还没开口艾尔莎就插进来:“还是別这样,他其实是被天骄名头拖累,对自己要求太高,所以就焦虑起来,找个发泄窗口。”
    “那也不代表他踩別人是对的啊!”王承彦说,“而且我觉得,处理不好自己的焦虑,是他自己的问题,凭什么別人来承担后果?”
    艾尔莎:“说是这样说但你也是天骄,如果进步不符合预期的话,说不定也会陷入焦虑。”
    王义这时候说:“到那时候王姐可以踩我发泄,我不介意的。”
    “我才不会呢!我有自己的办法!一罐啤酒解千愁!”
    这时候王义一行已经从兑换中心一路走到电梯间,一路上回头率百分百。
    大家都想看看谁这么大艷福,结果发现是最近传得很凶的王义,便一副“原来如此”
    的表情,不再疑惑。
    大家甚至把电梯让出来,让夜鷺小队一行搭一台单独的电梯。
    在电梯上,王义问:“你们打算到地铁站一路上都这样抱著我的胳膊吗?”
    艾尔莎:“嗨呀,你就偷著乐吧,还嫌弃上了。”
    不,这是偷著乐的问题吗?我特么內裤都快被撑破了。不如说,今天还好穿的比较紧的內裤,不然就坏事了!
    还好外面穿的夏威夷大短裤,比较宽鬆,看不太出来。
    王义:“现在大夏天的,热啊。再这么下去等回到家,我两手都长痱子了。”
    林薇薇先鬆开了王义的手:“確实,热得可怕。”
    她衣服正面已经一条汗浸湿的“楚河”,能清楚的看见下面的蕾丝边。
    班长居然带有蕾丝边的款式啊。
    王承彦也立刻鬆开王义另一边胳膊,她身前也是一道汉界,而且因为她穿的那种0l装的西装衬衫,湿了就直接变半透。
    可以看得出来她穿的是那种很大路货的软款,没有什么装饰。
    王承彦:“待会一起去一下厕所吧,得好好擦一擦汗。”
    “嗯。”林薇薇点头。
    这时候电梯门开了,林薇薇直接带路:“厕所在这边。”
    “你们等一等我们。”王承彦扔下这么一句,赶忙跟上。
    王义领著艾尔莎和陈冬冬出了电梯间,三个人大眼瞪小眼。
    艾尔莎:“冬冬你要不要也去厕所?”
    陈冬冬拨浪鼓一样摇头:“我不要!会道心崩坏的!现在那个地方,对我这种其实还有身材焦虑的女孩来说,是地狱啊!”
    王义:“啊?你还有身材焦虑啊?我以为你早就接受嗷!”
    艾尔莎和陈冬冬一起踹他的小腿骨,一人一边。
    陈冬冬双手抱胸:“你应该感谢我没有使用撩阴腿,我练得可认真了。”
    “谢谢侠女不杀之恩。”
    三人在厕所外面等了有快十五分钟,两位不同风格的美女才光彩照人的返回了。
    王义总觉得林薇薇给人的感觉和之前不一样了。
    “怎么样,我推荐的这个口红非常適合你吧?”王承彦笑道,“你看王义眼睛都直了。”
    林薇薇:“可是太麻烦了,化妆什么的。我们是修仙者,很快就不需要这些外在的东西,永葆青春了。”
    “你怎么能这样说呢。”王承彦扭头对王义说,“你也觉得薇薇队长还是化妆比较好吧?”
    王义:“我觉得她之前那样就挺好。”
    “你这人,不会说话!薇薇別理他,我们走。”
    然后王承彦拉著林薇薇就走了,把王义撂后面。
    咦?
    刚刚我还左拥右抱呢!我的福利呢!
    艾尔莎:“真不抱了你又不乐意了!虚偽!”
    说著她和陈冬冬也跟上了前面两位。
    王义被落在最后面,紧赶慢赶的跟上去。
    坐阳城的地铁三號线真是一种折磨。
    哪怕不是高峰期也一样。
    等到了王承彦居住的城中村,艾尔莎发出解脱般的嚎叫:“终於结束了!我下次挤地铁肯定变猫形態!”
    王承彦:“普通人居然真的看不到艾尔莎的猫耳和尾巴耶。”
    “当然,九鼎在这方面从不出错。”艾尔莎道。
    王承彦:“那是不是到这里就就可以结束了?我不是要跟你们一起去那什么府邸吗?
    我们就买一打啤酒走吧!”
    王义看出来了,王姐这是不愿意大家看到她那乱成一团的狗窝。
    没用的,王姐,这里有个把认真写脸上的黑长直。
    林薇薇:“不行,在这种地方施法太多人看到了。我们还是送佛送到西,到王姐的出租屋再走吧。”
    “啊?”王承彦发出悲鸣,“好吧——但是你们得给我几分钟时间收拾!”
    不,王姐你那狗窝几分钟根本收拾不完。
    王承彦:“那还是先买啤酒吧?你们要到我家去的话,得买两打。”
    林薇薇皱著眉头:“王姐————难不成很喜欢喝酒?”
    王义:“那何止是喜欢。”
    艾尔莎开心的嚷嚷:“她是个酒蒙子!”
    “才没有。”王承彦嘟起嘴,“我、对,我是为了稳定道心。”
    王义:“你还活学活用起来了!”
    “对对对!”王承彦忽然对王义笑了,“就是这种仿佛在捧哏一样的感觉,我还挺喜欢这种我在卖蠢,阿义给我捧哏的感觉。”
    ————等一等,她说了喜欢是吧?她说了喜欢是吧?
    艾尔莎:“那你应该很適合跟于谦於大爷谈恋爱。”
    王义:“你也捧上了是吧!”
    王承彦哈哈大笑。
    陈冬冬凑近林薇薇:“你也笑一笑啊,不然显得你很没有幽默感。”
    林薇薇:“我確实没有什么幽默感啊。”
    陈冬冬立刻扶额。
    总之五个人买了两打啤酒,然后爬上了七楼。
    王承彦进屋收拾的当儿,艾尔莎问王义:“有没有怀念的感觉?”
    “没有。”王义往上走了几个台阶,看了眼阁楼的门,“看起来没有租出去。”
    “谁会租这种阁楼啊!”艾尔莎说,“你贪便宜才租的这阁楼,结果电费一块五一度,省那点钱还抵不回电费!”
    “电费可以省嘛。”王义分辩道。
    林薇薇:“城中村原来电费这么贵的吗?”
    “是啊。”王义答。
    这时候701房间里传来什么东西倒下的声音,还有王承彦的惨叫。
    林薇薇马上要开门,却被王义拉住了。几乎同时里面也传来叫声:“我没事!你们不要进来!”
    陈冬冬:“这位姐姐倒是非常符合我对她这种美女的印象。我们家薇薇太不食人间烟火了。”
    林薇薇一脸问號。
    这时候房门下方的门缝里有粤东小精灵爬出来,林薇薇眼疾手快一脚踩扁。
    王义和艾尔莎一起竖起大拇指:“好~功夫。”
    就在这时候,门终於开了。
    王义一脸震惊的看著里面,居然收拾得像个能住人的地方一他刚要这样想,就看见被塞满快爆炸的衣柜。
    林薇薇也一眼看到关键:“那衣柜没问题吗?”
    “没问题!”王承彦拍胸脯说,“请进吧。”
    林薇薇:“你最好带上换洗的衣服,必要的生活用品。”
    “没问题,你们在外面等一等,我马上就准备好。”
    王义:“还等吗?”
    王承彦直接关上门,把要进去的林薇薇也挡在了外面。
    又是一阵翻箱倒柜的动静后,王姐再次打开门,这下身边多了个大行李箱:“我准备好了。”
    “那我们进去跳舞吧。”林薇薇说。
    王义:“真要跳舞吗?能不能给我一点时间?”
    “不!”艾尔莎和林薇薇异口同声的说。
    王承彦一脸状况外:“跳什么舞?”
    艾尔莎:“很简单的,我给你演示,灵感鼓励掛茬“7
    王义:“等一下,你不用刻意学,待会跟著大家一起摆动一下就好了。”
    说著他率先进入王承彦的出租屋,林薇薇和陈冬冬也紧隨其后,艾尔莎最后进来还带上了门。
    接著,一行五人在这个房间里一起跳了迷之舞蹈。
    王义把五人都拽进了新世界。
    像这样直接把人拽进去,会出现在门岛上,毕竟一行人相当於从通往现实的传送门过来的。如果王义是在现实世界通过入梦进入新世界,就会出现在泉岛上。
    王义立刻就扭头看著泉岛。
    瀑布和彩虹都在,说明那个花瓶还在忠实的喷水。
    王承彦:“哇————这风景很不错啊—就是————不太像府邸—那是机关枪吗?”
    “对。”艾尔莎说,“你很快要学习使用枪械。”
    王承彦大惊:“我不是修仙了吗?怎么还要使用枪械?”
    王义:“为了节省气,你看右手边那个新岛,我们现在把它当成储物的岛屿,上面有一把法宝,只要往里面填充气,就能发出半月斩,但是这半月斩的威力比不上反器材步枪。
    “所以这个法宝就没用了,因为大家寧愿用反器材步枪。”
    王承彦:“你的意思是,气对修仙者非常珍贵,所以一些威力比不上枪械的法术法宝什么的都被淘汰了?”
    “就是这样。”
    艾尔莎:“你倒是接受得很快。”
    王承彦:“说起来我刚刚看课表的时候,確实看见有枪械基础这里没有网络吗?”
    王义耸了耸肩:“没有,这里和现实世界完全不同。”
    这时候陈冬冬对王承彦说:“对了,你觉不觉得泉岛的瀑布和彩虹很好看?”
    不,我正在把她的注意力往別的方向转啊!
    王姐抬起头:“確实,非常好看。”
    “你想不想知道水从哪里来?”陈冬冬笑嘻嘻的问。
    王姐:“啊?难道不是下雨来的吗?不对,看起来也没有下雨,也不像是冰山融化””
    艾尔莎直接抱起王承彦,纵身一跃到了泉岛上。
    艾尔莎:“来,向你介绍我徒弟弄出来的杰作!承彦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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