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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 深夜投餵陆怀瑾!
    重生下乡:我才不当冤大头! 作者:佚名
    第250章 深夜投餵陆怀瑾!
    月上树梢,秦烈云的小家里。
    一盏豆灯在轻轻摇曳著。
    秦烈云搂著白露,笑嘻嘻地躺在炕上。
    “嗯~有点热。”白露动了动身子,低声道:“黏糊糊的。”
    “我弄好水了,等下一起洗一洗。”
    秦烈云眉眼含笑,抬手拨了一下白露因为出汗,而贴在脸上的髮丝。
    白露贴著秦烈云的胸膛更紧了些:“烈云。”
    “嗯?怎么了?我看你好像有心事?”
    秦烈云的手不太老实,在白露细腻的肌肤上来回流连:“今天晚上都是闷闷不乐的。”
    “我、我想生个孩子。”
    秦烈云一懵,而后倒抽一口冷气。
    乖乖啊,我滴个小心臟吶!
    这话题的跨度有点太大了啊,他、他有点跟不上了。
    “可是。”白露又慢悠悠地接上了后半句:“我怕生了孩子,又养不好他、她。”
    “嗯?你为啥会这么想啊?”
    “你看我二哥跟四姐他俩,好像总会养出让人伤心的孩子。”
    她抬起头,水汪汪的眼睛里有些无措的:“我爹娘虽然嘴上不说什么,可他们的心里还是很难受的。”
    “唉,露露,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秦烈云拍著她的脊背安慰道:“你看,我也是个倒霉蛋儿,爹娘倒是很正常地疼爱其他人。
    可偏偏对我真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也不知道是撞了什么大运了。”白露还是闷闷不乐的:“真是上辈子是冤家!”
    “嗐,冤家还討债呢。”秦烈云觉著,自己现在还没过够二人世界呢。
    他笑著颳了一下白露的鼻子:“咱们先不著急要孩子,再等几年。”
    “行!”
    二人又说了一会话,见白露的心情好了不少。
    秦烈云笑嘻嘻的打趣儿著:“怎么说,也得给我那老丈母娘,一点喘气儿的机会啊。
    等咱五姐家的孩子,大上几岁再说。”
    “哎!对了,还有个事儿。”提到白雨,白露有些不大確定地道:“朱大哥要在咱们大队盖房子,你要去帮忙吗?”
    “不去。”
    术业有专攻,专业的事儿,还是让专业的人去干吧。
    他秦烈云对盖房子可是十窍通了九窍,一窍不通,要是真的去帮忙了……
    哈哈!他敢伸手帮忙,朱守田敢不敢住呢?
    笑死了,不过要是真的一手不伸,那也不太合適。
    这关係要是不到位的话,也不好拉著他上贼船啊。
    “这样吧,我回头上山,看能不能打到什么猎物,给他们那里送过去一些。”
    “行!”白露听完,满脸都是笑意和欢喜:“那这件事儿,你处理吧,我就不管了。”
    “嗯吶!就放心交给我吧!”
    白露打了个哈欠:“那我去冲个澡,回来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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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
    白露起身,秦烈云也跟著一起爬起来。
    白露披著衣服,有些疑惑的道:“你干啥去?”
    秦烈云嘿嘿一笑,他嬉皮笑脸的:“天这么黑,你一个人去,我不放心啊。”
    对上白露懵逼的脸,秦烈云权当自己啥都没看见,推著她的肩膀道:“走走走,咱们俩一起去。”
    “嗯~我不要。”白露被秦烈云推著往前走,略微挣扎了一下:“我才不怕呢,我自己去。”
    “哎呀,那我怕,我怕!”
    在这种时候,秦烈云一向是不要脸的:“你陪著我,你看外面黑咕隆咚的,我胆子小。”
    白露哭笑不得地道:“地方太小了,两个人站不下。”
    “没事儿,没事儿,能站下,能站下…..”
    说是一起洗澡,可白露被秦烈云抱著回来的时候,她连根手指头都懒得动了。
    人一落到炕上,她翻身滚进被窝,把小薄被子裹在身上。
    裹得紧紧的,生怕秦烈云再挨上来。
    秦烈云尷尬地摸摸鼻子,好吧。
    他承认,今天確实有点不当人了。
    见白露躺下就秒睡,秦烈云披上衣裳,趁著月色出门了。
    自打那个小木屋盖好了,他就往里面放了不少应急的东西。
    只是,吃得不敢放。
    天气太热,放进去很容易就长毛、变质了。
    今天心情好,秦烈云也很有精神,他乾脆去找了自家老头子。
    陆怀瑾听见了鸟叫,几乎是瞬间就睁开了眼睛。
    他小心翼翼地起身,见周围没人醒过来,就躡手躡脚的出门了。
    “乾爹!”秦烈云掏出大米饭和燉肉,嘿嘿一笑道:“加餐了!”
    “臭小子,你还能想起你老爹。”陆怀瑾已经习惯了秦烈云的投喂,乐呵呵地拿著碗,夹起来一块肉。
    一口下肚,陆怀瑾相当满足地,眯起了眼睛。
    “没办法啊,太忙了。”秦烈云討饶似的:“快快快,我媳妇今天睡得早,这才偷偷溜出来的。”
    这话说的,幸福感都要溢出来了。
    陆怀瑾摇摇头,脸上也不自觉地掛上了笑容道:“结了婚,就好好地对人家,別跟我一样。
    要是我知道后面,有那么一天的话……”
    他深吸一口气,眼看著情绪就要急转直下。
    秦烈云连忙挥手打断:“爹啊,我有个想法,你听听?”
    陆怀瑾一愣:“你说说,什么想法?”
    “光明正大接济你们的想法。”
    陆怀瑾犹豫了一下,连想法都没听。
    直接摆手拒绝道:“不行!你现在有家有业的,要是天天跟我们混在一起。
    万一哪天被发现了,那麻烦就大发了。”
    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
    运气总有不好的时候,事关人命,可千万不能冒险。
    “嘖,你先听我说完啊。”秦烈云低声道:“我是这样想的,东西,你带回去该吃吃、该喝喝。
    该用用,要是有人问你,这东西是哪来的。
    你就说在后山捡柴的时候,遇见了一对野鸳鸯。”
    野鸳鸯,那必须得够野才行。
    而且还得是那种,成了家,立了业的。
    一旦事情被暴露出来,是会身败名裂、小命不保的那种。
    这样的话,不管是陆怀瑾人品有问题,藉此直接敲诈。
    还是这对野鸳鸯被嚇破了胆子,主动求饶,心甘情愿地给东西,让陆怀瑾保密。
    这一切都很合情合理。
    陆怀瑾也愣住了,他好笑地道:“你这脑袋瓜子里,装的都是啥啊?
    怎么一套接一套的?”
    “嗐,这叫合理利用脑子。”秦烈云耸耸肩,无所谓的道:“这样的话,你们就能稍微改善改善生活了,也不至於,个个都瘦得跟乾柴似的,小风一吹直接就倒了。”
    再一个就是,大傢伙的气色都好了,陆怀瑾隱藏在人群里,也就不会太突兀、太引人注意了。
    至少,他下乡到朝阳大队的这两三个月,陆怀瑾的气色是真的好了很多。
    再这样下去的话,说不定就会露馅了。
    亡羊补牢太迟了,秦烈云要赶在羊没有跑掉之前,把这羊圈给死死的堵住。
    两个人閒聊了一会,秦烈云就趁著陆怀瑾嘴干,趁势递过去一个水囊。
    里面装的,是稀释过了,不能再稀释的泉水。
    不求能让陆怀瑾大变样,最起码的,把內里的根骨跟修復修復。
    多活几年吶,好日子都在后面呢。
    喝完了水,秦烈云看时间也不早了,就跟陆怀瑾分道扬鑣了。
    快步回了家,白露还在呼呼大睡。
    秦烈云上了炕,搂著白露也沉沉睡去。
    翌日早上。
    自从结了婚之后,秦烈云只觉得小日子舒服得很。
    至少他不用每天爬起来,苦哈哈地做饭,吃自己做的,那滋味很一般的饭了。
    先前不觉著自己做饭难吃,可是自从尝过白露的手艺之后,秦烈云是发自內心的觉著。
    以前死在自己手上的那些猎物,纯纯是白死了!
    看著秦烈云狼吞虎咽地,白露无奈地笑著道:“你慢点吃,我又不跟你抢饭吃。”
    把暄软的包子递给秦烈云:“慢点吃啊,这包子还烫著呢。”
    “嘿嘿,刚刚好!”秦烈云对白露竖了个大拇指道:“好吃!你这手艺真是没的说!”
    “喜欢吃就多吃点。”白露笑吟吟地咬了口包子道:“以后,我经常给你做。”
    要是放在以前,这话她可是不敢说的。
    可现在两个人都已经结婚了。
    男人有本事、又能赚钱,吃点好的,正常得很。
    毕竟天天要天天在山上摸爬滚打的,只有把身体给养好了,才能赚多多的钱。
    “好!”
    小两口在桌子上吃饭。
    馋的小狐狸带著天雷和地火的几个小崽子,在桌子底下卖萌撒娇求投餵的。
    说来,这也很有意思。